【文匯網訊】(記者 高施倩 杭州12日電)「兩張叔侄冤案」和「蕭山五青年搶劫殺人案」兩起錯案去年引發了無數人關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翁鋼糧今日在做杭州市「兩會」法院工作報告時,再次提到上述案件,並代表杭州中院向杭州人民表示深深的歉意。有業內人士認為,國家有關刑事案件的法律體系目前在逐漸完善,今後冤假錯案的情況會減少,但是不可能完全杜絕。
2003年,張高平、張輝叔侄被控姦殺同鄉女青年王某,警方調查認定張氏叔侄為兇手,後二人被判入獄。2013年,浙江高院再審重判二人無罪。1995年,田偉東等五名蕭山青年被控劫殺出租司機,除其中一人被判無期外,其餘皆被判死緩。2013年,浙江高院對再審該案,五青年劫殺罪名洗清。
對於上述兩案,浙江方面已有多個部門致歉,兩案涉及當事人多已獲得賠償。但翁鋼糧表示,錯案無論發生在何時,無論有何種客觀原因,作為兩錯案的一審法院,法院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他認為,法院審判執行工作離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新需求還有一定距離,審判執行人員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個別當事人信訪不信法、暴力抗法、威脅恐嚇法官、網上惡意炒作個案等問題時有發生。
上述兩案也促使了最高人民法院發佈《關於建立健全防範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意見》,浙江吳山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鄭關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浙江省還未有相關細則出台,但如果地方法院能參照執行《意見》,做到「疑罪從無」,那麼今後冤假錯案的數量將會減少,但不會杜絕,此外,這也會間接縱容了犯罪分子。
鄭關軍認為,冤假錯案的發生主要是因為刑訊逼供,而且已認罪的當事人在法庭上翻供,一般也不會被採納。而刑訊逼供與公安部的考核指標體系有直接聯繫,《意見》中也規定應建立科學的辦案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不得以上訴率、改判率、發回重審率等單項考核指標評價辦案質量和效果。
據悉,「兩張叔侄冤案」中,律師當年堅持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但律師對於DNA等關鍵證據的質疑沒有得到法院採納,這也間接也導致了冤案發生。鄭關軍表示,《意見》規定的充分發揮辯護律師在防範冤假錯案上的重要作用,這將有效維護辯護律師和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減少冤假錯案的發生。
浙江省公安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和省司法廳日前聯合下發的《關於刑事訴訟中充分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若干規定》規定,辯護律師會見當事人談話不再被監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