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劉漢、劉維等36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案件12日繼續在湖北省咸寧市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另案嫌疑人接受調查
據法制時報報道,2日上午,在劉漢等10人案的庭審中,法庭繼續就王永成被殺害一案的事實進行調查。應控辯雙方的申請,經法庭許可,另案犯罪嫌疑人孫某某到庭接受調查。控辯雙方就劉漢是否指使、授意他人殺害王永成、史俊泉的事實,劉漢是否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組織者、領導者的事實,該組織是否通過提拔重用、經濟獎勵等措施籠絡人心、強化控制、維繫組織生存發展的事實等問題對孫某某進行訊問、發問。
下午,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對孫某某上午出庭的供述進行質證。隨後,公訴人就王永成被殺害一案的事實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等證據。控辯雙方發表了質證意見。
在劉維等7人案的庭審中,控辯雙方上午繼續就劉維等被告人涉嫌非法買賣槍支,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的事實進行舉證、質證。
隨後,法庭就被告人曠小坪涉嫌尋釁滋事、被告人張東華涉嫌故意殺害呂辛寧、被告人袁紹林涉嫌故意傷害鍾育輝(致死)、被告人田先偉涉嫌故意殺害王健的個人犯罪事實進行調查。
各被告人分別進行了陳述。公訴人、辯護人分別對各被告人進行了訊問和發問。公訴人出示了相關證據,控辯雙方發表了質證意見。
劉維對指控予以否認
下午,法庭就被告人劉維涉嫌故意傷害梁世齊(致死)的個人犯罪事實進行調查。劉維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予以否認。
公訴人出示證人證言、被告人的供述、現場勘驗筆錄、鑒定意見等證據,證明犯罪起因、犯罪實施過程。應控辯雙方申請,經法庭許可,另案被告人陳力銘、鄭旭出庭作證。控辯雙方發表了質證意見。
部分被告人親屬、新聞媒體記者和群眾代表旁聽了庭審。
13日將繼續開庭審理劉漢、劉維等被告人案。
陳力銘等5人案、桓立柱等3人案、曾建軍等5人案、曠曉燕等3人案、劉學軍等3人案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被告人陳述等法定程序,已分別於4月1日、2日休庭,法庭將依法擇期宣判。
庭審實錄孫某某指證劉漢罪行
公訴人:你是否參與了王永成被槍殺案件?
孫某某:參與了。
公訴人:有沒有人安排你實施這起案件?
孫某某:有
公訴人:誰?
孫某某:劉漢
公訴人:這件事情,是否向劉漢匯報過?
孫某某:後來匯報過,就是這個以後匯報過。
公訴人:劉漢當時怎麼表態的?
孫某某:當時我比較緊張,也比較怕吧,他說也不用怕,然後叫人去把大叫花子(王永成)做掉。
公訴人:你在剛歸案的時候,並沒有提及說劉漢涉及這個案,為什麼到後來供述說劉漢指使你實施這起犯罪的呢?
孫某某:第一是親情,我不願意說,第二是害怕,我覺得我說了會被報復,第三我覺得我保護了他,他有關係就能保護我,結果到了最後我看司法機關動真格的了,犧牲了我自己也保護不了他,所以我選擇說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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