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企業負責人獲取在職學位、參加MBA(工商管理碩士)、EMBA(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等課程而產生的費用,今後須由個人承擔。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關於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其中首次對央企負責人公務用車、辦公用房、培訓、業務招待、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通信等7項具體內容設置上限標準。
未來將出台進一步細化標準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意見》明令禁止「企業用公款為負責人辦理的理療保健、運動健身和會所、俱樂部會員、高爾夫等各種消費卡」等行為。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徐福順表示,未來半年內國資委等部門將根據《意見》出台進一步的細化標準,不同地區、不同行業的國有企業都將納入管理範圍內。
企業負責人不再有「職務消費」
所謂「職務消費」,實際是企業負責人履職保障和支出的習慣性統稱。國資委、財政部等部門多年來也一直在推進規範央企負責人職務消費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企業根據負責人職務設置消費定額並量化到個人、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及業務招待鋪張浪費等突出問題。究其根源,既有部分企業負責人履職不規範、以權謀私的原因,也有缺乏對其明確界定和相應嚴格的財務制度規範的問題,還有缺乏有效、有力監督處罰的因素。《意見》實際上取消了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的提法,首次將國企負責人履職過程中的工作保障和所發生的費用支出界定為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改變了原來概念外延內涵交織及行政化色彩,符合國企改革的方向。
MBA、EMBA須由個人承擔
同時,這項《意見》還對企業按照職務為企業負責人設置的定額消費亮起了紅燈,並嚴禁用公款支付履行職責以外的、應由個人承擔的消費娛樂活動、宴請、禮品及培訓等各種費用。企業負責人獲取在職學位以及參加MBA(工商管理碩士)、EMBA(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等課程而產生的費用,今後須由個人承擔。這意味著之前很多企業負責人利用公款上「鍍金課程」的現象將被禁止。同時《意見》還堵住了另外的口子,即嚴禁企業負責人向子企業和其他有利益關係的單位轉移各種個人費用支出等。
市場調查
國企高管為商學院主要「生源」
企業負責人今後參加MBA、EMBA等課程而產生的費用將由個人承擔,這勢必會影響一向以國有企業高管為主要學生構成的商學院的招生。
商學院會給政府官員折扣
北京青年報記者在國內幾家知名商學院的網站上查詢到,無論是MBA還是EMBA課程都價格不菲,尤其是EMBA課程。中歐國際工商學院全日制MBA課程為期18個月,2014級學費為38.8萬元人民幣,2014級 EMBA課程的學費為58.8萬元。長江商學院EMBA2014年的學費是人民幣68.8萬元,清華經管學院今年的EMBA學費為56萬元。
除學費之外,就讀MBA、EMBA課程還需要有其他費用上的支出,比如海外上課的交通費和食宿。一般EMBA課程並不佔用整周時間,長一點的是一週三四天,短的只需要兩天時間,因此有學生經常往返學校和工作單位,再加上海外上課的機票,整個學年交通費也得花個幾萬元錢。業內人士表示,商學院收費確實偏高,但它跟其他階段的教育確實不一樣,成本也很大。知名老師、國內外知名企業的實踐這些都需要學校大額的支出。為了吸引政府官員就學,商學院會給一些折扣。
國企高管是主要學習群體
MBA、EMBA,從其名稱中就可以知道就讀的學生主要是企業高管,那無非是兩種來源—民營和國企。分析幾家商學院的學生構成就可以看出,來自國有企業的高管是商學院的主要學生群體。根據北大光華管理學院2014年的招生數據,有32%的學生在入學前的單位是國有或者國有控股企業,這一類型的學生人數最多,其次是來自合資企業,占30.5%。來自政府機構及事業單位的人數佔到2.5%。清華大學經管學院公佈的EMBA學生構成中,有40%來自民營企業,30%來自國有企業,7%來自政府機關或非營利性機構。
商學院報名人數已受影響
「國企負責人讀MBA、EMBA不再公費,只能自費,勢必會影響到他們就讀商學院的慾望,商學院的招生也一定會受到影響。」業內人士表示。其實在中央八項規定之後,報名商學院的政府官員及國企負責人就已經有所減少。
在今年的六七月份,是商學院秋季班的招生季,在當時就有商學院的招生人員表示,今年的招生情況不好,各級政府及國有企業都已經對領導公費讀書做了限制。中歐國際工商學院的副教務長陳傑平曾表示,國企高管參加EMBA培訓的比例短期內可能會有所下降。文/本報記者 匡小穎
記者追訪
工行稱已接到上級通知
工行有關人士昨天對北京青年報記者表示,工行的確已見到相關通知,規定央企負責人讀MBA和EMBA的費用自己承擔,企業不能報銷,但是工行從來就不報銷這類費用。
農行昨天也有工作人員向北青報記者表示,以前沒聽說可以報銷讀MBA和EMBA學費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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