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社報道,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昨日在北京開幕。根據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的決定,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開,描繪「法治中國」新藍圖。這是中國政治發展和改革中一件劃時代的大事。
種種跡象表明,這次全會把「依法治國」提到了中共執政以來前所未有的高度--關乎「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也關乎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實現「中國夢」。
2012年的中共十八大已明確提出2020年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時要實現的法治目標--「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斷提高,人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
十八大強調,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
這次四中全會舉行的時間點,距離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中共中央新一屆領導集體執政已近兩年,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已啟動實施近一年,要實現「法治中國」的目標時間表上餘下的時間也就數年之多。
需用制度為強勢反腐護航
9月30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從這個意義上說,建設法治中國,已經成為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使命。
輿論認為,中國當下,全面深化改革勢在必行,依法治國更是刻不容緩。法治是一個國家走向現代文明的標誌,也是改革成功與否的重要保障。
分析人士指出,中國更需要用制度為強勢反腐護航,使其成為穩定社會、促進經濟、凝聚人心、深化改革的重要推手。
推進依法治國,亦將為面臨下行壓力與轉型難題的中國經濟帶來新的紅利。市場經濟的有效有序運行,法治是基本條件。當前中國經濟的諸多問題和深層次矛盾都與法治缺失有關。 這些都說明,中國人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迫切地渴望法治。
中共幾代領導集體均強調「依法治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於1997年和1999年分別被寫入中共十五大報告和中國現行憲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於2010年底基本形成。
「有法可依」需要不斷完善
「法律體系初成,不代表法治國家的完備。」四中全會前參加建言獻策的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沈國明說,在基本「有法可依」的環境下,「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仍在推進之中,而「有法可依」也不是靜止的,也需要不斷完善,這都構成四中全會專題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的時代背景。
「對於四中全會,我們更加關注如何提高司法的權威性和有效性,這是擺在執政黨面前的一大考題,在高速現代化的進程中,社會治理未必都是均衡發展的,要讓13億多人都高度自覺地依法辦事,並不容易。」沈國明說。
法學專家、全國政協常委周漢民則指出:「歸根結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可持續推進,需要執政黨進一步改進和提高自身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
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依憲治國是最高層級法治
多位法學專家期待中國進一步實施好「依憲治國」。這個提法曾於2002年3月寫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國最高領導人習近平在2012年紀念現行憲法實施30周年大會上和前不久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也明確提及。法學專家認為,依憲治國是最高層級的依法治國,在憲法旗幟下,法治將體現出法的存在性、公正性、至上性、預設性,既要對權力制約,也要對權利保障,最大可能彰顯公平正義。
這都意味著,十八屆四中全會是中共黨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是決定民族前途命運的歷史跨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