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南方都市報22日報道,《廣東省預防腐敗條例(草案)》今天正式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草案明確裸官不得擔任領導職務。擬提任領導幹部的,應如實報告個人房產、投資、債務、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並在一定範圍內公開。不按要求報告的,不予提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