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吸引外來人才首要提高留港誘因,《施政報告》提出推行試驗計劃,吸引移民海外的港人第二代回港發展,同時放寬優才計劃、一般就業政策以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逗留安排,在港工作三年後入息年薪達200萬,就可獲得一次性六年的續證,方便樂意留港工作的人才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據大公報報道,上世紀80年代,港人因憂慮回歸後前途未卜而爆發移民潮。據悉,按當時申請「良民證」人數估算,移民美、加、澳、紐等地的香港永久居民多達80萬人,他們的後代多在外國成長及接受教育,近年本港政府發現每年約有3000宗「回流」申請,顯示不少海外「港二代」心繫香港。
消息指,試驗計劃將於今年第二季推出,申請者須介乎18至40歲,曾接受良好教育,父親或母親是香港永久居民,全數符合條件就可獲批為期一年的工作簽證,過後只要證明有穩定工作就可續證,在港居住滿七年後,當事人可選擇放棄外國國籍,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政府亦於第二季放寬「優秀人才入境計劃」、「一般就業政策」以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簽證逗留安排。現時計劃申請人一年工作簽證期屆滿後,之後續期以每「2、2、3」年一次,為挽留人才留港就業,當局將簡化手續為「2、6」制,即續期二年後,下次續期時,當應課稅年薪達到一定金額,就可以一次續期最多六年,金額初步建議為200萬元。措施的好處是申請人於六年期間可自由選擇工作,在香港住滿七年可自行決定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另外,「優秀人才入境計劃」自2006年至今有超過3000多人申請,當局擬於第二季一併調整優才計劃的綜合計分制,申請人擁有優秀教育背景的人可多加30分,有國際工作經驗人士可多加15分,令申請總分由現時160分增至19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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