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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某出示的坦克駕駛證。(資料圖) 【文匯網訊】據溫州商報1月23日報道,1月18日,在瑞安高樓經營一家餐館的曹某在自己餐館門前倒車時,不慎與一輛雪佛蘭轎車發生刮擦。曹某立即下車查看情況,因他沒有駕照,無證駕駛,便想和對方私下解決,但賠償金額並未達成一致,雪佛蘭轎車的駕駛員最終選擇打電話報警。
交警到達現場瞭解事故經過後,要求雙方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曹某一臉緊張,「我的駕駛證放家裡了。」他一直跟交警強調,只是一個簡單的刮擦事故,不需要交警介入處理,他們兩個人會自行私下解決。
現場處理民警將事故責任進行認定後就帶著曹某到交警馬嶼中隊做進一步調查,他們發現曹某並沒有機動車駕駛證,屬於無證駕駛。曹某這才承認自己確實還未取得過機動車駕駛證,這輛車平時由其他司機負責駕駛,但司機剛好請假了,自己只好抱著試試看的心理上車準備運貨。
「我在當兵的時候開過坦克,我還有坦克車駕駛證的,運貨的地方離我的店也不遠,就算被發現也頂多只是罰款,不會被拘留。」曹某表示,他以為自己的坦克車駕駛證可以作為機動車駕駛證。
目前,曹某因無證駕駛已被瑞安市交警馬嶼中隊處以罰款1800元並處行政拘留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