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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赣州市市长冷新生。(王逍 摄) 【文匯網訊】(記者 王逍 兩會報道)3月7日下午,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贛州市市長冷新生在江西代表團分組討論的過程中,強烈建議以立法形式確定生態補償機制。
據冷新生介紹,自《國務院關於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將贛州定位為「我國南方地區重要的生態屏障」以來,實際發展成效並不是很明顯。導致這一現狀最關鍵的原因在於:一是對贛州構築「我國南方地區重要的生態屏障」直接投入少,極少的補償費用打消了當地老表保護生態的積極性。二是為保護生態,贛州控制經濟發展項目,提高企業准入門檻。「我們保護的東江源頭,水給了香港,補償卻給了廣東。近年來,贛州市先後拒絕進入東江源保護區的項目高達3000個,轉移保護區原有企業2000多家,我們的財政壓力比較大。」冷新生無奈地說。
冷新生強烈建議,國家從發改、財政具體項目上來落實支持生態保護,加大對生態補償的力度,同時建立生態補償逐年增加的機制。「要以立法的形式明確生態保護的標準、生態補償的標準、保障措施的跟進,這樣才能真正地將生態文明建設的理念、要求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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