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記者 王尚勇 寧夏報道)在國慶黃金周的尾聲,很多人在朋友圈裡曬美食的時候要加上一句:我這是按份賣的,不是論個賣的。這諷刺的就是青島一家海鮮大排檔近日爆出的「大蝦38元一隻」的宰客事件。
昨天夜裡,又有一位來自寧夏銀川的遊客通過微博爆料,遭遇了強制消費,他說,「在青島旅遊,去了家餐廳點了只帝王蟹,店家稱重之前直接把螃蟹腿都拔掉了,稱完後七斤多,且稱了就必須買,吃過後結賬兩個人花了近三千。」這位遊客拍攝的餐廳賬單顯示,這帝王蟹398元一斤,重7.00斤,加上80多元的酒水,共花費2876元。目前,相關情況正在核實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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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38元一隻蝦」事件調查
昨日,有網友爆料稱,在青島市樂陵路92號的「善德活海鮮燒烤家常菜」吃飯時遇到宰客事件,該網友在微博上稱「點菜時就問清楚蝦是不是38元一份,老闆說是,結賬時居然告訴我們38元一隻」。「青島大排檔天價大蝦事件」在微博上引發網友熱議。
當時,來自四川的遊客肖先生一家吃完飯結賬的時候才得知,菜單上寫的38不是一道菜38,而是一隻蝦38元。這樣一來,一盤蝦的售價竟然高達上千元。而鄰桌一家來自南京的遊客更是因為吃了一盤蝦,而吃到了2700多元的賬單。
這樣的價格讓肖先生和朱先生都無法接受。兩人和餐館的范老闆發生爭執後向110報警,遼寧路派出所的警官到達現場後表示,這屬於價格糾紛,建議他們找物價局。
派出所警官協調無果後離開。隨後,肖先生和朱先生先後向物價部門和12315熱線等渠道進行投訴,但在當時都沒有及時解決。雙方依然爭執不下,眼看就要發生衝突,他們選擇第二次報警。最後,警方工作人員將朱先生、肖先生和范老闆帶到了派出所。一直到次日凌晨2點的時候,無奈的肖先生和朱先生只能和商家妥協。因為身上的錢不夠,朱先生還向朋友借了錢,付給店家2000元,肖先生付給店家800元。
在肖先生發的微博配圖當中,「善得活海鮮燒烤家常菜」的菜單最底下確實寫著一行小字:以上海鮮按個計價。但是肖先生在採訪中明確表示,他們和老闆核實過「是不是38元一份」,得到了肯定的回答。這段遭遇讓朱先生和肖先生都感到心裡很窩火。朱先生一行幾人則是本來計劃在青島多玩幾天,但事發後第二天,也已經連夜趕回了江蘇。
10月5日晚7點左右,記者找到了那位網友所說的「善得活海鮮燒烤家常菜」的飯館。飯館營業者姓范,他說,10月4日晚上,有兩桌來吃飯的,都點了海捕大蝦。但結賬時嫌貴,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就報了警,在轄區派出所裡,經過調解,雙方才最終達成一致意見。
在青島,像鮑魚、海螺、海捕蝦等海產品有的是按個賣的,有的是按份賣的,價格差別很大。在青島一家中型海鮮餐廳,海捕大蝦,一隻的價格在29到60元之間,經營者范某向記者表示,他進貨的大蝦,成本價一隻18元。
聽起來這個飯館經營者范某對於說他宰客還不太服氣。按他的意思,大蝦就應該賣那麼貴。之前他也說過,他家大蝦是海捕大蝦,營養價值很高,一隻大蝦300多的也有,一般人吃不起。
那這個海捕大蝦到底應該是一個什麼樣的價格呢?在青島,這東西真的是按只賣的嗎?在微博上,有一位叫「船長先生的微博」的青島市民的解釋獲得了上千條轉發。他介紹說,青島當地一般把每斤10個以內的海捕蝦稱作「大蝦」,等於這個「大」不是形容詞,是一個專有名詞。這可能與很多外地朋友所理解的大蝦有所差距。酒店通常做成「個吃」,按只計價,當地民俗與外地顧客理解也的確不同。
也就是說,青島確實有大蝦按個計價的情況,但是,從顧客發的微博配圖裡看,當時「善得活海鮮燒烤家常菜」端上來的蝦也就是正常個頭,至少絕不可能至多10只就能達到一斤的標準。
昨天,青島市市北區委宣傳部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接到遊客投訴後,青島市、市北區兩級物價部門趕到這家大排檔進行調查。現場檢查發現,燒烤店雖然已明碼標價,但是極不規範,物價部門責令其退還非法所得,並按照涉嫌價格欺詐、違反明碼標價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規定,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最新進展是,市北區物價局作出罰款9萬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其立即改正價格違法行為。該告知書已於昨天下午送達該店。
罰款9萬元冤不冤呢?按照《行政處罰法》規定: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看來物價部門的處罰是有法可依的。不過,有人會說頂格處罰有些過重了,但要提醒的是,對於這種不良商家,就應該加大違法成本,讓他們有「十年怕井繩」心理畏懼感。這也是對其他不良商家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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