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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兩社工冒領養老券90萬獲刑

2016-06-05

【文匯網訊】據京華時報報道,朝陽區安貞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兩名工作人員利用其從事居家養老工作的便利,在2012年至2014年兩年內冒領並截留老年券91萬餘元。記者近日獲悉,兩名工作人員均因犯貪污罪分別被處以4年、3年的有期徒刑,並各被判罰款30萬元、20萬元。

據瞭解,自2010年1月1日起,北京市各街道社區會向80週歲及以上老人每月發放100元養老券,老人持券可在社區指定的餐館使用,或購買家政、商品等服務。

這兩名工作人員分別是48歲的周愛武和44歲的周曉。周愛武是2000年參加朝陽區社區事業幹部公開招聘到安貞街道任職,自2008年1月至2014年10月,其被借調到安貞社區服務中心負責居家養老工作;周曉是安貞街道社區服務中心聘任人員,自2010年12月從事居家養老工作,兩人負責居家養老(助殘)服務券的申領發放。

朝陽法院查明,自2012年至2014年,經周愛武提議,兩人利用職務便利,虛報冒領並截留養老券91萬餘元。周愛武通過朝陽區的一些養老服務商,將其中81萬餘元的養老券換成現金,並將其中的一部分分給周曉。

被舉報後,2015年1月9日,兩人主動投案並各自退贓30萬元,另有10餘萬元尚未兌換成現金的養老券被查獲,並已退回安貞社區服務中心。

周愛武供述稱,其與周曉每月都會上報老人的養老券申請單並在月底領取老人的養老券,社區每有老人去世或者遷出的,兩人會負責變更申請表格,但兩人沒有上報,而是將該部分養老券截留。周曉則辯稱,其只是協助周愛武負責養老券發放等工作,截留養老券的主意是周愛武提的,將養老券換成錢也是周愛武干的,自己也只分了約20萬元。

朝陽法院審理後認為,兩人利用職務之便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兩人行為均已構成貪污罪。鑒於兩人主動投案,且如實供述,屬自首,且主動退繳違法所得,在共同犯罪中,周曉所起的作用小於周愛武,故分別從輕處罰。最終,朝陽法院以貪污罪判處周愛武有期徒刑4年,罰款30萬元;判處周曉有期徒刑3年,罰款20萬元。

責任編輯:慧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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