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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易峰撞車系「事故逃逸」:扣24分

2016-06-15
現場圖現場圖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北京交管部門對李易峰駕車撞橋事故進行調查後,今天通報了事故處理結果。

通報稱,李易峰在事故中存在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駕駛未懸掛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兩項違法行為,認定李易峰承擔全部責任,沒有證據證實李某某存在飲酒後駕車違法行為。

對他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駕駛未懸掛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兩項違法行為,分別處以1800元、記12分,罰款200元、記12分,合併執行罰款2000元、記24分。

2016年5月27日2時50分,在朝陽區東四環輔路大郊亭橋北500米處,李易峰駕駛蘭博基尼轎車由西向南右轉彎行駛中,車輛前部與橋墩相撞,造成車輛及公共設施損壞。事故發生後李易峰未報警步行離開現場,並自行安排將肇事車輛拖離現場。後李易峰經紀人主動到公安機關說明情況,李易峰本人回國後,主動到公安機關說明情況並配合調查。對事故中造成的公共設施損失李易峰已經進行賠償。

責任編輯:Sal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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