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今日起,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二十一次會議,隨著立法進程進入下半年,法學界最為關注的民法總則將第一次與公眾見面。
據人民網6月27日報道,年內最重要的幾項立法計劃也逐步推向了前台:野生動物保護法進入第三次審議;國家安全法律體系內扮演重頭角色的網絡安全法時隔一年後進入二審;紅十字會法在頒布後的第23年,終於迎來第一次大修。
民法總則:千呼萬喚始出來
作為沿襲大陸法系傳統的國家,我國一直以基本法律領域的法典化為立法目標,其中僅民法典的起草就歷經數度嘗試,從1954年至1982年一直未能成功。1986年拿出的民法通則,是當時的法學界對立法現實的一個妥協:用原則性、基礎性的「通則」制定基本規則,待各方面成熟以後再邁向法典化。
自那以後的三十年,民事法律領域新法層出不窮,而民法通則沿用至今,要求替代它的呼聲也越來越高。直到今年「兩會」期間,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發言人傅瑩確認了年內將制定民法總則的消息。在民法界,這被認為是編纂民法典最重要的前置步驟之一。
近日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正式公佈,6月27日起,民法總則的草案將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根據目前已知消息,民法總則規定內容的範圍與民法通則相近,包括基本民事主體和關係的定義,民法體系內通用的原則,與法律系譜中相近的重要上位法和下位法的關係等等,但內容更全面、完整,並且吸收了近年立法的新實踐,在某些固有內容上做出了較大的修改。
有法學專家表示,參考近年來的立法實踐經驗,民法總則也會在充分呼籲公眾關注、充分吸收公共討論意見的基礎上,妥加修改,不斷完善,以發揮它在民事法律領域的重要作用。
野生動物保護法三審:進入微調
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在本次常委會會議上將公佈三審稿,按照一般立法規律,這一版草案已十分接近最後的決定稿。
據悉,本次會議討論的焦點仍將集中在對野生動物「重保護還是重利用」的問題上,這一原則會導致具體法條措辭傾向性的改變,並進一步影響實際法律適用的效果。此前的兩次審議中,這一問題一直是委員們爭論的重點。
紅十字會法:23年來首度修改
在此前沒有單獨成文慈善法的基礎下,頒佈於1993年的紅十字會法部分地扮演了規範慈善救助行為、提供法律原則參考的角色,但由於它的規定偏重組織規程、缺少細節,能起到的作用也比較有限。
隨著慈善法在今年全國人代會上的通過,該領域其他修法也提上日程。據悉,本次對紅十字會法的修改幾乎「從頭到尾」,覆蓋了從總則到附則的各項內容,並且加入了大量新的規定,尤其是涉及監督和法律責任的篇章。
據瞭解,本次會議還將對資產評估法和包括節約能源法在內的6部法律作出修改,並審議國務院2015年度的中央決算、預算執行和財政收支情況的報告等。
責任編輯:周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