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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教授談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滥用了法律

2016-07-11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葛沖 北京報道)南海仲裁案實質上涉及領土主權和海洋劃界,但仲裁庭卻執意進行管轄和仲裁。英國中央蘭開夏大學教授鄒克淵指出,仲裁庭濫用了法律並超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行使權力,完全站在了菲律賓一邊,對《公約》第298條和作出排除聲明的國家非常不負責任,樹立了一個不尊重成員國尊嚴和破壞法治精神的非常壞的先例。他說,如果成員國發表的官方聲明如此輕易就被少數幾個人所踐踏,那麼世界的法律秩序將變得混亂。

仲裁庭樹立不尊重締約國尊嚴破壞法治精神的非常壞的先例 單方面執行裁決不可能

鄒克淵指出,南海仲裁案實質上涉及領土主權和海洋劃界。然而,菲律賓卻將其包裝成為一個涉及海洋權利的案件以避開主權和劃界的法律限制。但是,即使仲裁案是關於海洋權利的,其從根本上仍存在缺陷。事實上,只有沿海國家(國際法的主體),而非菲律賓提請裁決的地物(國際法的對象),才可以享有海洋權利。而且,海洋權利是領土主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賦予締約國將領土主權、海洋劃界、歷史性所有權、軍事行動等爭議排除適用強制爭端解決程序。由於南海仲裁案本質上是涉及主權和劃界(這是中國已聲明排除的),菲律賓使用了大量的論據,試圖說服仲裁庭,他們提交的爭端不是已排除的。

令人驚訝的是,海牙仲裁庭居然確立了其對案件的管轄權。在鄒克淵看來,這不是基於法律,而是出於其它考慮。鄒克淵強調,仲裁庭無權處理涉及領土主權的爭端,其權力僅限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適用和解釋的範圍之內。顯然,當前仲裁庭濫用了法律並超出《公約》規定行使權力。

這位法學教授批評,仲裁庭完全站在了菲律賓一邊,對《公約》第298條和作出排除聲明的國家非常不負責任,樹立了一個不尊重成員國尊嚴和破壞法治精神的非常壞的先例。他說,如果成員國發表的官方聲明如此輕易就被少數幾個人所踐踏,那麼世界的法律秩序將變得混亂。

鄒克淵說,仲裁員們的行為是怪異的,令人費解。司法的擴權和濫權只是一個方面,背後還有可能有其他因素。他相信,隨著時間的流逝,真相將浮出水面。

中國基於南沙群島整體主張權利,而菲律賓則請仲裁庭就有關海洋地物的屬性作出裁決。仲裁庭就單個海洋地物屬性作出裁決後,是否會妨礙中方繼續依據南沙群島整體主張權利呢?

對此,鄒世淵表示,中國基於南海群島整體主張權利沒有錯,這也是國際法所堅定支持的。他說,由於中國基於南海群島整體主張權利,仲裁庭對南沙的幾個單獨海洋地物作出裁決,不會對中國整體權利主張產生重大影響,更不會對中國權利主張形成任何阻礙。

不過鄒克淵亦提醒,儘管中國主張對南沙群島權利,但卻尚未環繞南沙群島設立領海基線。顯然,菲律賓和仲裁庭在利用這點來推進自己的利益。

對於南海仲裁案裁決的執行問題,鄒克淵認為,裁決的執行取決於裁決所涉及的國家,即菲律賓和中國。一方面,如果兩個國家都同意,它們可以停止執行,甚至乾脆取消裁決。另一方面,若沒有爭端另一方的支持,一方要單方面執行裁決也不太可能。

中國的南海斷續線具法律效力 不能被少數個別仲裁員所否定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沖 北京報道)中國在南海主張歷史性權利,但菲方認為加入公約即放棄了基於一般國際法的歷史性權利,借此否定中國的南海斷續線。對此,鄒克淵指出,中國在南海主張的歷史性權利在國際法上是有效的。中國不需要對此聲明因為中國的歷史性權利是固有的。他說,歷史性權利已被國際法所公認達數個世紀之久,並且得到了最近國際仲裁和實踐的進一步確認。他強調,「U形線」已經存在超過60年,其法律效力不能被輕易忽視,也不能被少數個別仲裁員所否定。

鄒克淵指出,菲律賓的論據是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的。首先,歷史性權利存在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之前,甚至早於1958年《日內瓦海洋法公約》,不能因採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而被取代。任何法律都不具有追溯力。其次,《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承認歷史性所有權,這是一般的歷史性權利的一部分。從這個意義上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存在歷史性權利。第三、歷史性權利是國際法中的一個例外,是對國際法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賦予的中國的一般性權利的補充。正如中國清楚聲明的那樣,根據國際法,中國享有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然而,菲律賓卻誤導國際社會去相信中國在南海只享有歷史性權利,且上述權利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不符。這完全是錯誤的,旨在否定中國在南海的合法權利。第四,「U形線」已經存在超過60年,其法律效力不能被輕易忽視,也不能被少數個別仲裁員所否定。

責任編輯:李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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