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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外商投資告別審批時代 全國版負面清單待公佈

2016-09-30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海巖 北京報道)從10月1日起,內地對外資全面實施「備案+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外商投資逐案審批的時代正式終結。今後外商來華在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投資,將不需審批,備案即可。據透露,全國版負面清單將在國務院批准後盡快對外公佈,涉及外資監管的部門規章近期將開展大規模清理和修規工作。

取消審批制 多方面利於外資

近日中央深改組明確提出,內地將從2018年起實施全國統一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而外商投資早於內資,於今年10月1日起率先進入負面清單時代。

9月初,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了修訂「外資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決定,商務部同時公佈了《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將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准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台胞投資企業的設立和變更,由審批改為備案管理。

此前,外商投資企業的「生老病死」,包括設立、分立、合併、解散、延長經營期限、擴大經營範圍、增資、減資、變更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等,均需要審批。商務部研究院外資所所長何曼青對此指出,取消全面審批制後,將在多個方面有利於外商投資,釋放制度紅利。

何曼青指出,一方面,不涉及負面清單的外資企業設立及其變更無需審批,將大大減少交易的不確定性;同時,備案的申請材料和流程大幅精簡,不再要求提交外國投資者的資信證明、可行性研究報告、合資合同、章程等文件,降本增效。

另一方面,實行備案制後,合同、章程無需提交審批,也無需備案。投資者可以設計最符合商業利益的合同、章程條款。「法無禁止即合法、可為,對未來任何行業的創新和技術進步,都將自動開放,賦予企業更大的投資自由度和業務創新空間。」

何曼青亦強調,備案制、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大幅度收縮了政府審批範圍,但政府將加大事中、事後監管力度,外資企業要合法合規經營。

外商管理規章將全面清理

據透露,全國版「負面清單」將由國務院批准後盡快對外發佈,並將出台負面清單以外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辦法,現有的外資監管部門規章也將展開大規模清理。

內地外商投資立法涉及機構繁多,監管部門依據外資三法制定了大量行政法規和規章。比如,國家發改委頒布的《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等,商務部發佈的《關於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的規定》、《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合併與分立的規定》等,以及工商、外匯等部門都制定了大量的外資項目審批法規,這些部門規章面臨修改或廢止。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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