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本網報道,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決定,押後「青年新政」侯任議員游惠禎、梁頌恆宣誓,直至原訟法庭就有關司法覆核案件作出裁決。
梁君彥下午見記者時表示,留意到39位建制派議員明言,會不惜任何代價阻止2人宣誓,如果他將2人宣誓列入議程,最可能是令立法會完全停頓。
他說,審視了事態變化,足以令他有理由作出新的決定,根據基本法第72條,主席有責任確保行使的立法會會議議程的權力,不會違反基本法。由於有39名議員曾表示,會不惜任何代價阻止游、梁二人宣誓,如繼續為二人監誓,有可能會令立法會完全停頓,考慮到立法會的整體利益及運作,經小心評估後,以及基本法的憲制規定及規則,認為有充分理由押後為兩人監誓,直至法庭有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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