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上海政府新聞網消息,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今天上午表決通過有關人事任免案:決定免去蔣卓慶的上海市副市長職務。
經中共中央批准:蔣卓慶同志任江蘇省委委員、常委和省紀委書記。
今天表決通過的人事任免案還包括:
免去吳金水的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任命丁谷平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任命徐燕平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任命王光賢為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免去其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免去周永年的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免去高振國的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蔣卓慶簡歷
蔣卓慶,現任江蘇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男,1959年8月生,漢族,浙江慈溪人,在職大學學歷,管理學學士學位,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7年9月參加工作。
1977年9月—1980年8月 上海市徐匯區向陽飲食店職工;
1980年8月—1982年9月 上海市財經學校財政專業學習;
1982年9月—1986年7月 上海市財政局企業財務二處辦事員(其間:1983年9月—1986年7月上海電視大學財政專業學習);
1986年7月—1987年9月 上海市財政局企業財務二處主任科員;
1987年9月—1992年2月 上海市財政局企業財務二處副處長;
1992年2月—1993年7月 上海市財政局企業財務二處處長;
1993年7月—1994年10月 上海市財政局、市稅務局第一分局局長;
1994年10月—2002年12月 上海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副局長(其間:1998年9月—2000年7月上海大學夜大學管理工程專業學習,獲管理學學士學位);
2002年12月—2003年3月 上海市楊浦區委副書記、代區長;
2003年3月—2006年8月 上海市楊浦區委副書記、區長(其間:2004年5月—2004年7月中央黨校地廳級幹部進修班學習);
2006年8月—2008年2月 上海市勞動保障局局長;
2008年2月—2010年4月 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
2010年4月—2013年2月 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財政局局長;
2013年2月—2013年7月 上海市政府秘書長、辦公廳主任;
2013年7月—2016年10月 上海市副市長;
2016年10月起 江蘇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
十二屆江蘇省委委員、常委。
責任編輯:楠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