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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游若上訴至終院可能負債千萬元

2016-11-30

【文匯網訊】(記者 冼國強)梁頌恆和游蕙禎宣誓無效上訴遭駁回,兩人至今已連輸兩場官司,法律人士估計今次上訴訟費逾200萬,連原訟庭敗訴訟費約500萬,立法會追討兩人薪金及預支辦事處營運資金186萬港元,以及據梁游稱上訴至終審法院要繳付逾百萬元按金,估計兩人若上訴至終審法院可能要負債近千萬元。

梁頌恆和游蕙禎先在11月15日的原訟法庭敗訴,法庭下令兩人須負擔五分四訟費,由於訴訟各方均以資深大律師出庭應訊,代表政府一方的律師團包括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莫樹聯,大律師馬耀添、孫靖乾。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由資深大律師翟紹唐、陳馮富珍的兒子陳浩淇出戰,梁頌恆和游蕙禎分別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及潘熙代表。單是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一日收費達20萬元,估計原訟庭涉及訟費約500萬。

梁、游二人於11月17日提出上訴,上訴庭於11月24日至25日進行兩天審訊,法律人士估計上訴時各方律師團成員不變,兩日上訴訟費就涉及逾200萬。梁游又表示如上訴至終審法院,估計涉及七位數字,逾100萬元按金。即由原訟庭至終審法院,估計訟費最少涉及800萬元。

同時,由於游梁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被立法會追討薪金及預支辦事處營運資金186萬港元。即梁游兩人若堅持上訴至終審法院,以及再敗訴,估計他們可能要負債近千萬元。

大律師丁煌估計,應是政府一方律師團要求上訴方先繳付一定金額的保證金,確保若上訴方敗訴仍有一定財力支付訴訟費用。而大律師陸偉雄則指,一般情況下,終審法院不會要求上訴方預繳按金,包括司法覆核案件。

責任編輯:梁瀟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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