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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深圳將集中出讓20宗地塊

2016-12-01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毛麗娟 深圳報道)12月深圳將迎來土地市場交易的高峰期。根據深圳市規土委的信息顯示,12月將有20宗土地出讓,其中3宗住宅限價房,7宗位於光明,6宗位於前海,4宗位於寶安中心區,地塊囊括住宅、工業、商業用地、娛樂設施等屬性。其中,3宗分別位於龍華、大鵬和坪山居住用地,供應土地總面積為7.5萬平方米,將首次採用「控地價限房價競人才住房面積」的出讓模式。

12月5日起,深圳6宗前海地塊相繼出讓,其中有5宗位於前海前灣片區,臨靠海岸線,1宗位於前海核心桂灣片區。此前,前海自2013年7月拍賣用地以來,已成功出讓了20宗用地,大多位於桂灣片區。此次的6宗地塊合計佔地7.6萬平方米,建築面積42.05萬平方米,合計起始價117.26億元。

3宗住宅地塊首次採用「控地價限房價競人才住房面積」出讓模式

值得關注的是,3宗分別位於龍華、大鵬和坪山的居住用地,供應土地總面積7.5萬平方米,首次採用「控地價限房價競人才住房面積」的出讓模式,將於12月14日出讓。

「控地價」是指按確定的銷售房價評估出讓底價,在溢價率達出讓底價的一定比例時為「最高地價限價」。而「限房價」是指該項目商品住房必須嚴格按限定的銷售均價和最高銷售單價進行銷售。其中,受矚目的龍華地塊位於春華四季園西南側,最高銷售單價不得高於5.98萬元。

另外,項目建成後,競得人必須將配建的人才住房無償移交給市人才安居集團,還在「加強土地購置資金來源審查」「住房購房者轉讓」等方面都有了嚴格的限制。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王鋒認為,這種出讓模式將有效杜絕競拍者無理性的叫價,防止出現「地王」。

根據出讓規定,項目商品住房預售時,銷售均價必須比周邊同類預售項目屆時備案均價和當前(即土地出讓時)備案均價中的低值低10%(含本數)以上;最高銷售單價不得高於土地出讓時周邊預售項目備案均價中的低值的95%。「競人才住房面積」,即當競買人報價達到最高地價限價時,有意繼續競買的競買人由競地價轉為競無償移交的人才住房面積。

「此次土地出讓的另一大亮點是提高了人才住房配建比例。」王鋒介紹,根據要求,龍華、大鵬和坪山3宗地的人才配建住房佔住宅建築總量的30%、20%和20%。

責任編輯: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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