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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人才住房管理辦法施行 緊缺人才可優先拿房

2016-12-01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毛麗娟 深圳報道)《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人才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前海人才住房將主要面向符合前海金融、現代物流、信息服務、科技服務和專業服務等產業的人才,同等條件下,港籍人才、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可優先拿房。據悉,面向港人及境外高端人才的住房一共200套,根據得分由高至低進行分配,每套月租金僅1120-1600元。

面向港人及境外高端人才的住房一共200套

前海人才住房分為深港合作住房、產業扶持住房和公共服務住房。其中,「深港合作住房」指配租給在前海註冊的港資企業的人才住房,「產業扶持住房」指配租給在前海註冊並符合前海產業發展要求的非港資企業的人才住房,「公共服務住房」指配租給為前海產業、公共事業發展提供公共服務的機關、企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的人才住房。

「根據前海的目標定位和產業導向,前海人才住房將優先面向符合前海金融、現代物流、信息服務、科技服務和專業服務等產業的人才,同時兼顧為前海發展提供公共服務的機關、企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中的人才。同等條件下,將優先配租給港籍人才、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

根據方案,申請的港資企業要求工商註冊和稅務登記均在前海,且投資人中有香港註冊的企業或香港永久居民(個人股東),若投資人為香港註冊企業的,該企業必須在香港有 5 年(含)以上的納稅記錄。根據稅收貢獻、營業收入,以及港資控股比例、是否在前海購買辦公用地等指標計分。原則上每家企業不超過20套。

港人申請需在前海全職工作且具有學士學位以上學歷。根據學歷、在前海工作年限及個稅水平、是否屬於前海急需引進人才以及所在企業是否在前海買地買房或租房等指標進行計分。面向港人及境外高端人才的住房一共200套,根據得分由高至低進行分配。

連續空置3個月或被收回

「辦法」強調,前海人才住房首次租賃期限不超過兩年,期滿後可以申請續租一次,續租期限不超過兩年。每一戶家庭在深圳範圍內只能承租一套人才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因結婚、住房政策等原因承租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應當自行選擇保留一套,並在3個月內向原承租單位申請退租其餘住房;承租人因購買、繼承、贈與等原因在深圳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都要退出前海人才住房。

而承租單位有「因企業註冊地遷出等原因不再符合前海人才住房申請條件的;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空置的;累計兩個月未繳納租金的;擅自轉租、互換、出借的;改變前海人才住房使用功能的;擅自進行裝修或者改造的;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住房嚴重毀損的;承租人因解除勞動合同等原因不再符合申請條件,因購買、繼承、贈與等原因在深圳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對婚姻家庭、住房和住房保障等情況弄虛作假,以賄賂等不正當手段騙取住房;其他應當退租而未退租的,或者退租後逾期未騰退住房的,以及其他違法或者違約情形」之一的,受托單位應當責令承租單位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將被收回住房。

前海人才住房租金收入將按「收支兩條線」原則上繳國庫。「辦法」正式於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3年。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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