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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個人購匯不得用於境外買房

2017-01-03

【文匯網訊】新規出台,境內個人辦理購匯時,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

據新京報1月3日報道,外匯局有關負責人強調,個人購匯便利額度保持5萬美元不變。儘管個人購匯的5萬美元便利化額度沒有變,但近期有民眾發現,到銀行網點買賣外匯需要填寫一張新的《個人購匯申請單》(下稱《申請單》),《申請單》對外匯申報內容較以往進行了細化。專家指出,這是對不正常資本流出的管理,而有投資者表示,換美元的主要用途還是保值。

申請單內容更詳細 手續較以往增多

此次《申請單》明確強調,境內個人辦理購匯時,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

在懲罰措施上,違者將列入「關注名單」,列入名單的個人當年及之後兩年不享有個人便利化額度,同時依法移送反洗錢調查。此外,違反規定辦理個人購匯業務的,還可能被予以行政處罰,違法信息納入個人徵信記錄。

中金所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趙慶明對新京報記者指出,這並非一個新的政策,資本項目在我國一直以來受管制,「並不是說以前就允許購匯,境外購買房地產。」

不過,據記者調查,《申請單》對居民需要填寫的項目進行了細化。一位美國加州大學的留學生告訴記者,以往換匯只需要填寫購匯用途,現在還需要填寫學校名稱、留學國家、年學費、年生活費,手續較以往增多。

此外,記者在銀行網點看到的《申請單》還顯示,新增了「預計用匯時間」的選項。

一位五大銀行之一的人士對記者表示,以往為了方便起見,很多客戶會選擇「旅遊」這一選項來省去很多麻煩,但現在還是建議客戶按照實際需要填寫,包括近期的大額現金管理新政上,監管層對信息採集有加強的趨勢。

此前,央行方面修訂了《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對銀行等金融機構強化了審核和報送信息的責任,但央行方面多次表示,個人購匯5萬美元的便利化額度不變,大額現金管理辦法對普通購匯者幾乎沒有影響。

投資者:買美元重在保值

為何美元換匯一再觸及媒體的神經?專家指出,這跟此前人民幣貶值,客戶多樣化的投資需求有關。

家住豐台區的李先生就是購置美元的代表。李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從幾年前人民幣位於高位的時候,他每個月從工資裡劃出一部分,通過定投的方式購買數百美元。

「實際上,美元存款利息很低,幾年下來漲得不多。」李先生坦言,主要還是出於資產保值增值的考慮,而美元是歷來的強勢貨幣之一。

記者查閱發現,美元的活期存款利率為0.05%,而人民幣城鄉居民存款的活期掛牌利率達到了0.3%;另一方面,美元指數於近期創下了103的新高,則帶動了人民幣對美元匯率的走低。

對此,招商證券首席宏觀分析師謝亞軒也公開指出,即使美元目前是強勢貨幣,未來還是存在不確定性,受短期內人民幣對美元匯率波動影響而選擇盲目跟風換匯並不一定是明智之舉。

責任編輯:周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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