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趙臣合肥報道)安徽省商務廳原廳長曹勇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日前正式判決,審理法院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60萬元。一審宣判後,曹勇當庭表示不上訴。
據檢察機關指控,曹勇在任淮南市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以妻子劉某(另案處理)做生意謀取巨額利潤和以不尋常高價賣房子的方式收受賄賂2147萬餘元(人民幣,下同)。此外,曹勇在某實業集團公司投資淮南主題公園項目過程中,濫用職權,同意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17億余元,造成15億余元至今未能追回。檢察機關認為,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曹勇的刑事責任。
一審法院安徽省滁州市中級法院對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予以支持。鑒於曹勇歸案後如實供述受賄、濫用職權事實,屬坦白;認罪態度較好,積極退贓;主動檢舉他人犯罪線索,後經查證屬實,構成重大立功,具有酌情從輕、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一審法院遂以受賄罪判處曹勇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260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60萬元,違法所得2147萬餘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曹勇生於1965年,早期在東風機械總廠工作,2002年調任淮北市任副市長,後任淮北市委常委、秘書長。2005年9月,曹勇調入安徽省政府工作,任副秘書長,2008年調至淮南歷任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2013年擔任安徽省商務廳廳長。2014年11月,曹勇因涉嫌嚴重違紀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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