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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即時還押至22日判刑

2017-02-20
(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全媒體新聞中心提供)(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全媒體新聞中心提供)

【文匯網訊】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中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17日被裁定罪成。香港高等法院20日開庭,法官表示,案件將押至22日判刑,曾蔭權不獲保釋,須即時還押。17日未達成裁決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控方20日申請重審。而3項控罪中的另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陪審團一致裁定罪名不成立。

(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全媒體新聞中心提供)

責任編輯:慧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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