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夏微 上海報道)22日,滬首起「三星Note7爆炸」案在金山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原告申請撤回對京東的起訴,三星公司當庭道歉,賠償原告損失共計人民幣近3萬元,雙方達成和解。
本案原告姚先生在看到三星中國發佈的「國行版的三星Note7手機所用的電池和國際市場上的三星手機的電池不同,是由另一家電池廠商生產的,不會爆炸,所以無需召回」的公告後,打消了對三星Note7手機爆炸事件的顧慮,於2016年9月7日,在京東商城購買了一部Note7手機,並支付了5988元。
然而,9月18日晚,原告玩手機時,手機突然發生震動,屏幕發出「吱吱」的聲音,並冒出白色煙霧。情急之下他將手機扔在床上,手機竟起火自燃,還散發出陣陣惡臭,床品被燒出手機形狀的洞。
原告認為,三星中國的公告使他相信國行版Note7手機的安全性是有可靠保障的,這才決定下單購買;而為其發貨的貿易公司明知該手機存在安全隱患依然上架銷售。因此,兩名被告均存在欺詐行為,遂將其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賠償2萬餘元。
此前,三星公司曾就案件管轄權提出異議,被駁回。22日下午,金山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開庭前,原告申請撤回對京東的起訴,三星公司代理律師到庭應訴。
三星方面當庭表示,對原告起訴的事實無異議,對因工作失誤給消費者造成困擾向原告道歉。希望在法庭主持下,和解此案,協商處理該糾紛。
10分鐘的休庭,原被告雙方進行協商。三星方面表示,將滿足原告所有訴請,賠償原告損失共計人民幣近3萬元,原告方表示達成庭外和解,當庭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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