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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促監察司法量刑護法治

2017-03-21

【文匯網訊】 (記者 殷翔)「七警案」引發各界對法官判案標準的質疑。由兩岸四地法律界人士組成的「亞太法律協會」,21日晨聯同民間團體「保衛香港運動」一起到特首辦請願,促請特首設立《獨立量刑指引委員會》及《獨立監察司法人員委員會》,將司法系統納入各界監管。特首梁振英親自接收了請願信。

「亞太法律協會」成員大部分是既接受過香港普通法教育,又接受過內地大陸法系培訓的法律工作者。協會會長、律師鄺家賢和保衛香港運動主席傅振中主持請願活動,有二十餘名成員出席。

他們高呼「監察司法制度、維護法治公義」,「監察量刑制度、公平裁決有道」,「支持司法監管、平息民憤不滿」,「司法受監察、治港好辦法」,「民間多參與、量刑得民心」,「設立監司會、共建好社會」等口號。

指「七警」裁決令公眾存疑

團體懇請特首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八(六)條「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級法院法官」,設立《獨立量刑指引委員會》。理由是「七警案」雙方判刑區別很大,令公眾質疑司法量刑是否存在雙重標準及是否存在偏頗。而「佔中」以來涉及非法集會、縱火、襲警、襲擊普通市民等案件,迄今鮮見到足以體現罪案嚴重性的刑罰,客觀上沒有起到懲戒作用,造成法治不彰印象,社會安定受到嚴重挑戰。

團體建議《獨立量刑指引委員會》由司法、行政及公眾成員三方組成,由律政司司長與首席法官協調後推薦給特首,再由特首決定委任。委員會主席由深具公信力的社會賢達擔任,負責訂立量刑指引機制,協助公眾教育,監督量刑指引的有效執行。司法機構亦有責任發佈年度報告,解釋有關量刑決定的考慮因素,提高量刑的透明度和一致性,以增加公眾對法治、社會正義的信心。

倡設「監司會」處理涉法官投訴

團體表示,為了增加公眾對司法機構及法官執行司法工作的信心,懇請特首參考其他普通法地區,如英國、美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等,設立《獨立監察司法人員委員會》,委員會向行政長官負責。

根據現行機制,市民對法官行為之投訴,交由司法機構自行處理,不時被輿論質疑缺乏獨立性及透明度。團體認為法官及司法人員作為特區重要公職人員,應接受公眾監察。由「監司會」設立獨立投訴機制、調查機制,明確法官違反「指引」的罰則和處分的程序,並定期向行政長官及社會公眾發佈工作報告,可以確保涉及法官的投訴得到公平及妥善的處理,消除市民對司法制度「官官相護」的誤解,讓公義更加彰顯,令本港司法制度更具威信。

責任編輯:梁瀟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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