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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獸交兼打記者判囚7月

2017-04-21

【文匯網訊】 (記者 杜法祖)58歲地盤燒焊工今年初在大嶼山偏僻處,與兩歲唐狗人獸交,早前提訊時選擇承認控罪,惟離庭後在法院外動粗,拳毆一名男攝記面部導致對方鼻孔撕裂。地盤工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就一項獸交罪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判監7個月。被告一方解釋因自己酗酒問題嚴重,導致腦袋出問題,事發前有聲音叫他和唐狗性交。

案情指,被告鍾連輝(58歲)於今年2月1日用麵包餵受害狗女,並帶牠到溪澗洗澡,期間被告用手撩狗的私處,被告「攬住隻狗跪低」進行人獸交。

被告21日由囚車押送到法院提堂,神情憔悴。辯方求情指,被告干犯人獸交是受酒精影響,背景報告指他「聽到女性聲音叫佢咁做」,但其實被告是知道這做法不恰當,現已感到後悔,對自己家人及受害唐狗感到抱歉。而襲擊攝記純因一時衝動和失控,被告願向該名攝記道歉。

本港唯一被定罪的一宗人獸交案發生在2000年,涉案男子被判入獄兩個月。本案裁判官黃國輝昨判刑時指出,該案例年代久遠,而且只是裁判法院案件,對本案量刑沒有約束力。黃官又指涉案唐狗子宮受傷流血,對狗女造成傷害,基於案情嚴重,決定判被告獸交罪入獄6個月,而襲擊罪則判囚1個月,兩罪須分期執行,總刑期7個月。

有關案件2月10日在西九法院提堂時,攝記謝榮耀與其他記者於法院門外等候被告步出並拍照,期間被告撞到幾名攝記身上,並揮右拳打人,謝榮耀給迎面擊中,送院後證實他右邊鼻孔撕裂,另背部有觸痛。

辯方就襲擊攝記行為求情,稱當時現場混亂,被告失去自制才會拳打記者,他願意公開向事主謝榮耀道歉。控方透露,事主不會就被告行為追討賠償。

「十八區動物保護專員」發言人鄭錦珊在庭外表示,被告的人獸交行為完全違反自然,認為法庭判刑太輕,將會去信律政司,就被告獸交罪刑期提出上訴。


責任編輯:梁瀟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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