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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文物快遞中被損毀 事主最多只能拿到3萬元賠償?

2017-05-03

【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記者 石華 深圳報道)一場文物交易為了節省時間,通過快遞進行,不料收貨方接到的竟是一堆碎片。3日,事主譚陽致電文匯網記者稱,自己從老家寄往深圳的文物,通過順豐快遞寄運,接到貨時全被打碎,懷疑是快遞公司野蠻搬運導致。順豐公司表示,目前安保部門準備介入,不排除司法途徑解決。

被打碎的文物(記者石華攝)

被打碎的文物(記者石華攝)

快遞文物成一箱碎片

湖南攸縣的譚陽,家中有不少的古玩文物,今年,清遠買家王為華對譚陽手中的西周青銅鼎感興趣,雙方以680萬元人民幣的價格成交,並約定4月12日交貨。如果違約必須支付20%的違約金,買家提前預付了20萬元的定金。

「本打算親自送到深圳中間人王平那裡,因當時清明假期,路上特別堵,所以選擇了順豐速運。」譚陽告訴記者,4月2日,他在湖南攸縣順豐速運站發快件到深圳,當時進行了標準化包裝,對方工作人員也表示,知道是古董,請放心。

可不幸偏偏發生了,在順豐深圳派件人送給收貨人王平時,雙方開箱檢驗發現這個䕫龍紋雙耳三足鼎完全破碎,並且派件人與王平當面驗貨後報告了順豐。事後,譚陽多次與順豐公司溝通,最終得到的答覆是,寄快件時譚陽已經支付了150元的保價,順豐最多支付3萬元的賠償。

「這個青銅器去年被中國收藏家協會高級研究員范會永鑒定過,給出了很高的評價,並出具了鑒定書。」譚陽表示,當時買賣雙方都帶著各自的專家,對這個青銅器進行了鑒定,最終以680萬元成交。記者致電買家王為華,證實了此事。

文物鑒定證書(記者石華攝)

文物鑒定證書(記者石華攝)

順豐稱當時並不知曉是文物

截稿前,記者致電順豐速運相關負責人。對方稱,當時並不知曉是文物,只以為是普通的工藝品,按照要求古董文物順豐是不會接單的。「事發後,譚先生與我們溝通,我才知道是價值680萬元的文物。」

該負責人表示,當時一個瓷器與這個青銅鼎在同一個箱子裡,但是瓷器完好無損,青銅鼎則碎的很厲害,這種蹊蹺的事情他也不能理解。「順豐肯定會賠付,但是譚先生提出的價格超出了公司受理的範圍,目前公司安保部門已經介入調查,不排除走司法途徑。」

北京京都(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華斌認為,雙方爭議最大的就是賠償問題,法院在判決時通常有三種賠償類型:按快遞費的一定倍數賠償、按保價金額賠償和按實際價值賠償。這三種賠償方式都有過案例,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對快遞丟失和毀損設立專門的司法解釋,避免造成「同案不同命」的事情。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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