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解讀張德江委員長基本法座談會講話之二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在紀念基本法實施二十週年座談會上發表的講話,在港人社會引起了熱烈的反應,有認為「講話」進一步釐清了特區權力來源這一根本性問題,對特區今後的發展和管治非常重要,但反對派和亂港傳媒《蘋果日報》卻在那裡驚呼高度自治的空間正被「不斷收窄」,云云。
張德江委員長的講話,的確是從憲制高度對高度自治權作出了重要的闡釋,但是,港人的高度自治權不但沒有因此而被削減或收窄,而且恰恰相反,只有如同張德江講話那樣擺正特區權力與中央權力的關係,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才會得到正確的行使,也才會有更持久和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事實是,特區近年出現的不少政治爭拗和社會分化,與對高度自治權的能否正確理解有莫大關係。在反對派的刻意歪曲和誤導下,高度自治被描繪成特區的權力來源和基礎,彷彿高度自治就是一道「萬應靈丹」或「護身符」,一切違背基本法的言行都可以用高度自治這張「花紙」來包裝,一切企圖對抗中央的錯誤主張都可以借高度自治為名來進行,正是「高度自治、高度自治,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之」。
然而,事實和歷史真相是否如此?高度自治的本義和初衷又是否如此?答案是「非也」。事實是,高度自治這四個字,並不是一個單純存在的原則或理念,而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這一完整的憲制和政治方針的產物,而統領這一方針的大前提是「一國」,「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都從屬於「一國兩制」之下,也就是說,高度自治權力的來源是「一國」,如果沒有「一國兩制」這一憲制性方針、沒有來自憲制的中央權力,根本就不會有高度自治、不會有特區可以自行使用的這一權力,如此而已,豈有他哉。
對此,張德江委員長在講話中作出了非常清晰和有力的闡述。委員長指出,我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是恢復行使包括管治權在內的完整主權,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擁有全面管治權。在此基礎上,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了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管治權的方式,即規定了一部分權力由中央政權機構直接行使,一部分權力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予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基本法的規定行使,這就是通常所說的高度自治權。
在這裡,張德江不僅指明了特區高度自治這一權力的來源和基礎,而且進一步闡明這只是一種「被授予」的權力,不是「分權」、更不是「主權」,而授權方就是中央。在此大前提下,任何假借高度自治之名而行分裂國家之實的言行都是不被允許的,中央對此決不會坐視不理。
對港人社會來說,張德江這一番話,的確具有發聾振聵的功效,可以大有助於人們清醒頭腦,從根本上認清高度自治的實質和特區權力的由來,認清特區權力和中央權力的關係,從而消除誤區、「各安本分」,令高度自治在港得到真正的落實。
而對反對派和亂港傳媒《蘋果日報》來說,張德江委員長這一有關中央和特區權力關係的重要闡述,正好打著了他們的痛處,令他們一直以來鼓吹高度自治等同「完全自治」、「中央一點都不能管」的謊言謬論被戳穿,他們在恨得牙癢癢之餘,反咬一口,誣稱今後特區高度自治的空間將會「被中央收窄」云云。
事實是,尊重中央權力,正確理解中央憲制權和特區地方自治權兩種權力的關係,絕不會令到特區依法行使高度自治權的空間被收窄。
正如張德江委員長在講話中所指出,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是確實存在的,但絕不能用來對抗中央、更不能用作鼓吹「本土」和分裂的藉口,中央強調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目的是為了要確保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為了要進一步維護「一國兩制」和特區長期繁榮穩定。如果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受損,如果「一國兩制」不能得到進一步的貫徹落實和得到維護,則不僅特區繁榮穩定不保,高度自治也只會變成一句空話。
中央堅決繼續貫徹「一國兩制」包括「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決心不會改變,但「港人治港」必須是愛國者治港、高度自治不能對抗中央,這兩點大原則,在張德江講話中是得到重要體現的。
責任編輯:東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