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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德中國學生遇害案 控方將就涉案女犯量刑提出上訴

2017-08-05

【文匯網訊】 據新華社報道,德國地方法院4日對中國李姓女留學生在德遇害案作出一審判決後,控方律師認為,法院對涉案女犯量刑較輕,控方會就女犯量刑提出上訴。

據德國當地媒體報道,德國薩安州的德紹-羅斯勞地方法院當天判處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塞巴斯蒂安·F(男)終身監禁,從犯克塞尼婭·I(女)5年6個月監禁,並判處兩名嫌疑人支付給遇害人家庭6萬歐元(約合47.4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

此案控方律師派茨納4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控方對法院給予男犯塞巴斯蒂安的判罰比較滿意。根據德國法律,判處終身監禁的犯人刑滿15年後,如果被認為不再對社會構成威脅,可以申請假釋。但此案中法院判決,由於塞巴斯蒂安「罪責深重」,案情「特別惡劣」,所以該犯必須至少服滿20年刑期。

「但如果屆時塞巴斯蒂安依然對社會存在威脅,就不能出獄,德國也有判處終身監禁的犯人服刑四五十年未獲准假釋的。」派茨納說。

派茨納表示,控方對法院給予涉案女犯的判罰不滿,法院認定女犯沒有犯謀殺罪,「但我們認為有證據表明女犯也參與了謀殺,我們將就女犯的判罰進一步上訴」。

德國1949年廢除死刑後,終身監禁為最高等級量刑。

受害人李某生前就讀於安哈爾特應用技術大學德紹校區。這名25歲的女留學生2016年5月11日晚外出跑步後遇害。警方隨後抓獲一男一女兩名20歲的嫌疑人。

責任編輯: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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