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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通報山西邊坡滑坡事故:蓄意瞞報 有8人死亡

2017-08-20
事發煤礦外景

事發煤礦外景

事發現場

事發現場

【文匯網訊】 (記者楊奇霖)8月20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微信公號發佈關於國務院安委辦通報晉能集團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和順呂鑫煤業有限公司「8•11」邊坡滑坡事故的消息。

8月11日,晉能集團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和順呂鑫煤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呂鑫煤業)發生邊坡滑坡事故,事故後該礦蓄意瞞報。目前已初步確認8人死亡、1人失蹤、1人受傷,山西省政府組織公安機關仍在進一步核實事故人數。

出現塌滑仍繼續開採

通報中提到,該礦屬國有控股證照齊全的露天開採礦井,核定生產能力200萬噸/年。初步分析,這起事故暴露出的主要問題:一是呂鑫煤業在邊坡出現裂隙、有塌滑徵兆的情況下,未撤出人員和設備,繼續冒險開採作業,導致邊坡滑坡。二是呂鑫煤業生產活動層層轉包、以包代管,每個采區(作業點)由包工頭組織生產。三是晉能集團兼併重組呂鑫煤業後,僅僅按煤炭產量收取了一定管理費用,沒有做到「真投入、真控股、真管理」。四是事故發生後,呂鑫煤業有預謀、有計劃、有組織地瞞報事故。五是和順縣政府相關部門在接到事故舉報信息後,在未認真核查取證的情況下,作出了沒有人員傷亡的結論。

同時,為查清事故情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煤礦事故,國家安監總局特提出要求。

首先依法從嚴從快查處事故。責成山西方面依法成立事故調查組,對這起事故迅速開展調查。事故調查組要徹查事故暴露出的各類問題,特別是查清瞞報事故經過和社會關注的相關問題。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等手段,依法加大對企業主體責任的追究力度。對涉嫌犯罪的人員,要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鑒於事故反映出呂鑫煤業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瞞報事故等突出問題,依據有關規定,責成山西煤礦安監局依法暫扣呂鑫煤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依法按程序將呂鑫煤業及其主要負責人納入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實施多部門聯合懲戒,並結合事故調查結論,進一步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同時,要嚴格落實兼併重組企業主體責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委會要針對事故暴露出的問題,對全省兼併重組煤礦、露天煤礦開展一次專項行動,整治「假整合、假控股」,整治兼併重組主體企業「只掛名、不真管」,嚴厲查處使用包工隊或將採掘工作面進行承包、轉包或租賃等違法行為,發現後一律停產整頓,杜絕層層轉包、以包代管。露天煤礦要重點整治邊坡管理不力、排水設施和防排水工程不完善等行為,及時消除隱患。

另外,國家安監總局要求各地要切實深化汛期煤礦各類災害和隱患治理。要認真組織事故舉報核查工作。要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充分發揮群眾和輿論監督的作用,鼓勵群眾舉報、媒體監督,及時曝光瞞報謊報企業並公佈瞞報謊報責任人員處理情況。

此前,和順縣公安局已將呂鑫煤業法人代表、總經理高陽控制。8月18日,晉中市紀檢委網站消息,晉中市監委決定對和順縣煤炭工業局原局長張瑞清、和順縣國土資源局局長藥江波立案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


責任編輯: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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