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蘋果日報》昨日以「從黃之鋒的微笑說起」為題發表社論,把這位由他們一手「湊大」的「親生仔」捧到上天,又是什麼「從容自若」,還有更肉麻的「浩然正氣」,就差沒有把黃說成是「港版」文天祥。
如此「肉麻當有趣」地吹捧一名違法入獄青年,不是「大長威風」,而是進一步把人往「死路」上去推。今天,黃之鋒因帶頭強行翻越圍欄闖入政總東翼前地而被拘控,為此入獄、留下案底,日後除了與「肥佬黎」及「美國大老闆」有關連的機構,誰敢任用這樣一個「頭上長角、身上長刺」的「造反派」?今日榮登《時代週刊》封面當然「光宗耀祖」,但「一世人流流長」,黃之鋒以後的日子只能說一句「自求多福」吧。
眼前,看到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這樣的年輕人,因選擇違法亂港的錯誤道路而付出代價、鋃鐺入獄,同情惋惜可以,但縱容姑息就絕對不能,更不可以倒果為因、是非不分,對違法暴力說成是「政治權利」、把依法裁決說成是「政治檢控」,如此是非顛倒,一些青少年步其後塵,以為「違法大曬」,到要負上後果時就悔之晚矣。
該文還危言聳聽,說如果現在不要求袁國強公開決策經過、不聲援黃之鋒等人上訴到終院,那麼,未來將有更多年輕抗爭者被送入獄,市民的人權和自由將會大大萎縮,當權者、執法者的權力將會大為膨脹,云云。
這真是「呃鬼食豆腐」之言。黃之鋒等人的入獄,是他們罪有應得,與任何其他年輕人無關,更與一切人權、民主自由權利無關。今天黃之鋒等人入獄,但特區青少年只要不採取違法手段,照樣可以對特區政府、對律政司的裁決作出各種評論和看法,民主自由權利何曾有半點受限制?拿黃之鋒的入獄來恐嚇其他年輕人,今天不反抗日後就會「輪到你」,手法之拙劣,真是和「再唔聽話差人來了」差唔多。(文/關 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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