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黃之鋒等三人被覆核判處即時入獄後,連日已被分派到適當的地點服刑,昨日有傳媒拍攝到黃之鋒因另案以「光頭look」出庭應訊,羅冠聰、周永康則身穿啡色囚衣及被鎖上手銬上車。這些鏡頭,看了當然不會令人舒服,而作為他們的父母和家人,更會難禁心酸。
父母愛子之心無微不至,廣東俗話所云「癩痢頭兒子都是自己的好」,但當然,為人父母者,在任何情況下,教導子女做一個守法公民,都是一個最起碼的責任,不能因為子女在法律面前碰了壁、付出了代價,就要去質疑、否定法庭判決以至整個司法制度。這樣做是不公的,更是有害的。
本港司法制度和法治精神,是港人社會共同財富和永續繁榮安定的最大保障;對黃之鋒等人的父母家人,如果是出於愛子之心而有一些情緒化之論,市民可以理解和體諒,但如果因此而把言論上升為對特區政府和司法制度的攻擊,以至對個別官員的人身攻擊,那就豈止不公,而是近乎無理取鬧了。
日前,有一位家長在電台節目中公開批評特首林太,指她在強闖政總東翼前地事件發生之後才與學生會面,而不是事先向他們作出「爭取民主理想也不可違法」等勸喻,是什麼「搞錯時序」,還要加上一句「不要以母愛作政治本錢」云云。
事實是,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三人雖然年輕,但不是三歲小孩,是不是林太不向他們指出實現理想也不可違法這一道理之前,他們就是什麼也不懂的「白紙一張」?作為父母者難道就沒有責任從小教導子女不要違法,而要等待官員去代為執行什麼「時序」?
事件中,為維護司法制度和法治精神,林太是正直敢言的,不需要以「母愛」作為「政治本錢」;同樣,「父愛」也不應該被用來作為博取同情和護短的本錢。(文/關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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