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香港法院批准黃之鋒等人上訴許可 明年1月開庭

2017-11-07

【文匯網訊】 大公文匯全媒體綜合報道:香港終審法院7日批准「香港眾志」黃之鋒、羅冠聰和香港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的上訴許可。三人早前因2014年暴力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名成立。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分別被判即時監禁六至八個月。

羅冠聰、黃之鋒7日到達終審法院(法新社)

羅冠聰、黃之鋒7日到達終審法院(法新社)

三人早前 提出上訴。黃之鋒和羅冠聰於10月24日獲准保釋。終院今日亦批准周永康保釋,以5萬元現金和5萬元人事擔保外出,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案件排期於2018年1月16日開庭審理。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阿朗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