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記者 杜法祖)「雙學三丑」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案,律政司早前就判刑提出覆核,「雙學三丑」由社會服務令被改判囚6個月至8個月。律政司於今日收到第一答辯人黃之鋒的上訴許可申請,黃以有關案件涉及實質及嚴重的不公平情況為理據,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罗冠聪(左起)、黄之锋及周永康去年被裁定非法集会等罪成立。
因非法集結罪成被判囚6個月的「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現於壁屋懲教所服刑,其餘「兩丑」中,被裁定煽惑他人非法集結罪成的羅冠聰,被判監8個月,現在大嶼山塘福懲教所服刑,周永康則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現於西貢壁屋監獄服刑。兩人早前已先後就刑期提出上訴申請。
律政司发言人表示,收到第一答辩人(即黄之锋)的上诉许可申请,以有关案件涉及实质及严重的不公平情�G为理据,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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