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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集體租賃住房政策發佈 租期最長不得超十年

2017-11-16

【文匯網訊】 今年4月,北京市發佈了《北京市2017-2021年及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計劃明確,今後五年,北京將繼續加大租賃住房供應,計劃供地1300公頃,建設租賃住房50萬套。而這50萬套租賃住房,其中的大部分將通過集體建設用地安排。這麼多房源的進入將對住房租賃市場產生重大的影響。那麼這些集體租賃住房會建成什麼樣?將來如何去租?租金多少?租期多長?都是大家關心的。

據人民日報報道,今天,北京市規劃委和市住建委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工作的有關意見》,這些問題都有了答案。

1

要建多少?

每年供地200公頃

其實早在2011年,北京市就向國土資源部提出利用集體土地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的試點申請。同年,國土部批准北京市開展試點工作,北京市成為全國第一個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的試點城市。

截至去年底,北京已經啟動了海淀區唐家嶺、溫泉鎮太舟塢村、朝陽區平房鄉平房村、海淀區西北旺鎮皇後店村和昌平區北七家鎮海鶄落村等5個試點項目。

北京市規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北京市計劃於2017年-2021年的五年內供應1000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建設集體租賃住房,平均每年供地任務量約200公頃。

1000公頃是什麼概念?

北京計劃總的租賃住房(包括公租房)5年一共供地1300公頃,可以建設50萬套。那麼粗略折算下來,1000公頃大約能建40萬套。

目前,市規土委正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動集體租賃住房項目前期用地工作,確保完成本年度的土地供應任務。

2

建成啥樣?

租客可以拎包入住

先說建在什麼地方。

按照《意見》,集體租賃住房項目的建設區域要具有一定的交通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條件。

在目前已知的項目也可以看出,不少項目的位置都很好,比如豐台區的項目,位於三環到五環,附近有地鐵,交通非常便利。

同時,在布局上,要結合「三城一區」和產業功能區,堅持毗鄰產業園區、交通樞紐和新城的原則進行布局建設。

這個也好理解,主要是為了解決「職住平衡」的問題。

再說要建成什麼樣?

兩部門規定,租賃住房用地按照城鎮居住用地標準進行規劃和管理,配置必要的教育、醫療等居住公共服務設施。

也就是說,要和銷售的商品房項目一樣,按照「千人指標」,各種公共服務配套要齊全。

對於房屋套型結構和面積標準,兩部門表示,可結合區域實際情況,按照市場需求,進行規劃、設計和建設。

還有一條重要的,就是實施全裝修成品交房。也就是和公租房一樣,租客可以拎包入住。

3

租金租期?

單次租期不得超10年

這部分是大家最關心的。

比如租金。

根據《意見》,集體租賃住房的租金水平可統籌考慮區位、配套、市場需求等因素,並參考周邊市場物業水平,與房屋租賃市場接軌。

也就是說,租金應該是和市場租金看齊的。

很多人可能要問了,租金和市場租金差不多,為什麼我要租這個房子?

首先,明確一點,集體租賃住房不是保障房,不是公租房,還是一種市場租賃的房源,所以租金自然要和市場看齊。

其次,這種租賃住房的優勢,就是管理規範,租房人不用擔心被房東隨意漲租金、或是租期未到就被毀約趕出等。

下面自然就要說到租期了。

其實在集體土地租賃房的政策設計時,無論是全國還是北京,一項重要的內容就是要防範變相對外出售或以租代售,杜絕變相開發建設成小產權房。

因此在租期規定的設計方面,就考慮到這個問題。

集體租賃住房鼓勵簽訂長期住房租賃合同,但單次租期不得超過10年。

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單次租賃期限不低於3年;承租人要求承租3年或以內的,出租機構不得拒絕。


責任編輯: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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