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杭州「保姆縱火案」又有新進展。該案被告人莫煥晶將確定增加一名辯護人。根據記者向莫煥晶此前的辯護律師黨琳山確認,已在徵求其當事人及家人同意後,邀請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兵共同參與本案的辯護。
此前在本案一審過程中,黨琳山提出法庭管轄權異議併當庭退庭,目前本案正在延期審理過程中。被告人和辯護律師基於怎樣的考慮增加一名辯護人,本案還有什麼進展?
在今天網絡上傳出的一張標註「收轉中心接收當事人材料登記表格」的圖片顯示,一份與莫煥晶之間的委託協議5日由提交人「何兵」提交給該收轉中心。針對這一情況,記者今天分別詢問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兵及此前擔任莫煥晶辯護人的黨琳山律師。對於接受莫煥晶委託一事,何兵沒有否認,但表示目前不能就此案發表任何意見。而黨琳山則確認,何兵是受其邀請,將共同擔任該案件被告莫煥晶的代理人。
對於為何增加辯護律師,黨琳山沒有諱言,是擔心自己此前的的退庭行為可能影響未來替莫煥晶進行辯護。
去年12月21日,「6·22保姆縱火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杭州市檢察院以放火罪、盜竊罪,依法對涉嫌縱火的保姆莫煥晶提起公訴。庭審開始後,莫煥晶的辯護人黨琳山向法庭提出管轄權異議,要求停止案件審理。但法庭審判長稱,刑事案件中犯罪地法院擁有管轄權,並決定依法繼續審理。黨琳山四次表示「抗議」,並於開庭26分鐘後自行退出法庭,法庭宣布視為拒絕辯護,將為莫煥晶另行指定辯護人。隨後法庭宣布休庭,將延期審理。
黨琳山說:「根據法律規定,辯護人的辯護權來自當事人的委託,拒絕辯護,按照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只有兩種情形,一是當事人認為律師立場不同或者水平有限,拒絕律師辯護;另一種是律師拒絕辯護,沒有法院視為律師拒絕辯護的情形。杭州中院認為我退庭是視為放棄辯護,作為律師我們認為杭州中院沒有這種權利,但是他有可能拒絕我擔任莫煥晶的辯護人。為了防止這種情況出現,我在獲得了莫煥晶家人同意後,邀請了何兵律師和我一起擔任莫煥晶辯護人。」
談及上次退庭,黨琳山重申,自己的訴求是法庭及相關部門查清本案涉及的各方情況,「這個案件如果我當時不退庭,可能當天庭審已經結束了。我在網上看,有人批評我,但是也有人支持我,更多人還是認可法院應該要查清楚案件情況,在查清事實的情況下做出審理。我退庭的意思可能就是希望迫使法庭能夠盡最大可能查清楚案件,25日被害人一方也提出信息公開申請。」
據了解,針對黨琳山律師在此案中當庭退庭的行為,廣東省司法行政機關決定對其進行行政處罰立案。黨琳山表示,他已接到司法機關下達的立案通知書,同時,律師協會給予他二十天的答辯期,目前仍屬於答辯期內。對於此案其他案情情況,他表示,目前仍無太多進展,不便透露。
責任編輯: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