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鄭治祖)民主黨近日又再炒作UGL事件,聲言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於2011年時與UGL簽訂離職協議一事「違法」,更發起眾籌200萬元的目標,稱要追查事件。梁振英10日在facebook發文質疑,他們根本未完成調查,就對自己作出指控。他並委託律師向林卓廷和其他有關人等發出律師信,反駁他們的不實言論,並要他們立刻停止相關指控。而他會保留一切日後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尹兆堅10日聯同該黨成員吳思諾舉行記者會,聲稱要「調查」梁振英收取澳洲公司UGL 5,000萬元一事,並發起所謂「天下為公」眾籌。梁振英隨即透過律師行發聲明,並在facebook反駁有關指控不實及無事實根據,更明言會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梁振英10日再在fb的帖文中批評,林卓廷和其他人昨日舉行記者會,一方面對他作出嚴重指控,但另一方面又稱要籌200萬元,以便繼續調查,「大家不禁要問,還差200萬元一大截才完成調查,憑什麼在昨天公開對我作出指控?」
發律師信列兩重點反駁
他透露,自己10日已委託律師向林卓廷和其他有關人士發出律師信,其中有兩個要點,一是他簽署UGL協議前,DTZ的董事會主席已經書面代表董事會同意他直接與UGL商討離職協議,並和他協定避開利益衝突的安排;二是DTZ的CEO在7年前已經有書面聲明,說明DTZ選擇向UGL出售資產的具體原因︰「請林卓廷和有關人士重視以上兩㸃,立刻停止相關指控。我並保留一切日後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
就有報道指,立法會調查UGL事件委員會曾邀請戴德梁行(DTZ)、DTZ主要債權人蘇格蘭皇家銀行、行政會議秘書處作供,但都不獲回應,梁振英認為,這是因為「大家看穿了20位反對派議員成立專責委員會黨同伐異的政治動機」。
質疑不查反對派「黑金」
有不少人都認為反對派既然要查,不如連帶調查自身的「黑金」問題。梁振英亦指,最近特區政府宣佈不起訴一批反對派中人,「林卓廷眾籌得來的金錢會用來調查這些人嗎?」
不少網民在其fb帖文下留言支持。「Gigi Mak」說︰「CY,一定要告林卓廷誹謗。」有網民則呼籲梁振英以法律保障自己,並用法律去打擊「無恥之徒的囂張氣焰」。「Kim Wan Yan」亦指:「 不可以任由其他人生安白造地老屈!對自己的權利一定要維護!」
林卓廷10日在會見記者時證實,有份出席昨日記者會的4人,包括他本人、尹兆堅、吳思諾及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均收到梁振英的律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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