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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DQ 我埋單」

2018-04-19

【文匯網訊】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以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身份宣布:不再向姚松炎、劉小麗、羅冠聰、「長毛」梁國雄四名被DQ議員追回已收取的議員酬金及預支的營運資金。

梁君彥解釋:行管會察悉的法律意見認為,是有法律依據向四名被取消議員資格的人士提出申索。但同時行管會亦了解被取消資格的四名人士可能提出的抗辯理由、成功追回所有款項的機會,以及繼續採取追討行動可能招致的法律費用。初步估計,追討相關款項所涉及的訟費大約是八位數字。行管會必須審慎運用公帑,若要使用更多的公帑以追回有關款項,未必符合審慎理財、運用公帑的原則。經詳細討論後,行管會決定最終的處理方法,他們必須向行管會每人償還大約十九萬至三十一萬不等。

就有關事態,建制人士和不少市民相信都會「彈起」。「長毛」及姚松炎等四人,在被DQ前「大拿拿」已支取了百多萬元薪酬及營運費,但他們不依法宣誓,最終被法院裁定失去議員資格,如今錢卻大部分追不回來,好比「財到光棍手,一去沒回頭」,受損失的是公帑和市民,能不令人嘩然。

當然,事實可能確如梁君彥所言,這筆百萬元的開支,在現行法律制度下未必可以追得回來,而劉小麗等人也「聲大大」的說自己是「合法支薪」的,有錯也是發錢的錯而不是他們的錯,要追就追梁君彥或秘書處好了。這一說法當然是「打橫嚟」的,但如果打官司,一來未必贏,二來「未見官先打三十板」,律師費、訴訟費又是一大筆,分分鐘「得不償失」。

但此例一開,不能排除日後「陸續有來」,看來,立法會行管會有必要重新審視有關條例和議事規則,在議員席位合法性產生疑問時如何避免再出現類似情況。否則,「你DQ、我埋單」,市民條氣是唔順的。

責任編輯: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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