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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德權: 尊重國歌不怕五音不全

2018-04-28

【文匯網訊】(記者 文森)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通過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28日舉行特別會議,聽取逾一百個團體對國歌法本地立法的意見。就有人擔心會誤墮法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重申,法例核心是要市民尊重國歌,相信尊重國歌的人不會誤墮法網。

立法會28日舉行公聽會,多個團體及個人表達對國歌法本地立法的意見。就有反對派中人聲稱國歌法是「限制言論自由」的「工具」,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副主席陳志豪指出,其他尊重言論自由的國家一樣有國歌法,而言論自由絕非絕對,市民在享用言論自由時,也有義務透過法律維護國歌尊嚴和象徵意義,兩者並不抵觸。

公民責任不因有否立法

他強調,尊重國歌是基本的公民責任,認為即使沒有國歌法,市民亦一樣要尊重國歌,「我們不應該羞辱國歌、不應該踐踏國歌和國家的尊嚴。」

民建聯政制事務副發言人曾柏淇期望特區政府可以盡快完成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鑑於近年噓國歌情況不時在國際足球賽事上發生,對香港國際形象造成不可彌補的傷害,民建聯希望特區政府盡快完成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透過立法杜絕以上情況繼續發生,維護國家尊嚴。」

民建聯經濟事務副發言人蕭煒忠更在會上即席唱出國歌,指即使有些走音或普通話不夠純正,只要是以絕對尊重國歌的情況下唱出,就絕對不會觸犯國歌法,並批評反對者以偏概全。

新民黨區議員傅曉琳表示,香港有責任就國歌法本地立法,並以國旗區旗條例為例,表示是保障公眾秩序的必要措施,是有充分理據支持限制發表自由。

聶德權表示,國歌法提及要培育和實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條文只適用於內地,本地立法後的條文不會存在「培育和實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論述,並強調特區政府進行本地立法時會適當地納入弁言部分。

他重申,只要市民有尊重國歌的心態,即使五音不全亦不會干犯國歌法。至於使用國歌歌詞作「二次創作」會否犯法,他則指答案要視乎作品整體上是否侮辱國歌,並重申國歌法不允許改動國歌歌詞及曲譜。

不會審視考核國歌教育

教協會長馮偉華聲言,中小學過往制訂的課程已包括國歌的內容,現在國歌法本地立法加以規範及考核,將對學校及教師「造成壓力」。聶德權回應指,法例不會審視教師的教學或進行考核,教育界不用擔心法例會對現有教育系統造成衝擊,學校不一定要改變教學方式。

責任編輯:C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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