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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額長者生活津貼二階段「郵遞提交申請」展開

2018-05-02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 記者 聶曉輝) 社會福利署2日寄出首批黃色通知書,通知有關長者「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第二階段「郵遞提交申請」的安排;第二批黃色通知書則會於下月1日寄出。獲發首批黃色通知書的長者包括沒有被納入為第一階段「自動轉換」的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及現正領取高額傷殘津貼的65歲或以上長者。獲發第二批黃色通知書的長者則包括現正領取高齡津貼的長者,及現正領取普通傷殘津貼的65歲或以上長者。

收到黃色通知書的長者,如選擇申領「高額長者生活津貼」並符合有關的入息及資產規定,須填妥隨函夾附的「郵遞提交申請表格」,於今年12月31日或之前,把表格寄回東九龍郵政局郵政信箱2,200號社會福利署。長者毋須親自前往社會保障辦事處遞交表格。社署在接獲申請表格後,會盡快核實他們的資格。

長者必須符合所有「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申領條件,包括年齡規定、居港規定和入息和資產規定,才可獲發由2017年5月1日或合資格日期(以較後者為準)起計的一筆過款項(當中須扣除同時期已發放的津貼)。在核實申領資格後,社署會盡快把款項存入有關長者現時領取普通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傷殘津貼的銀行戶口。

社署發言人表示,「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第三階段「新申請」於下月1日展開,接受現時並無領取社會保障金額但有經濟需要的65歲或以上長者提交申請。合資格申請人只要在今年12月31日或之前提出申請,同樣可獲發由2017年5月1日或合資格日期(以較後者為準)起計的一筆過款項。

發言人提醒合資格長者,按時依照程序申領高額長者生活津貼,毋須到社會保障辦事處排隊輪候。有關「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詳情,可瀏覽社署網頁www.swd.gov.hk/oala或於辦公時間致電長者生活津貼查詢電話3595 0130。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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