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經國務院批准,國家海洋督察組第五組2日向廣東省政府反饋例行督察和圍填海專項督察情況。督察顯示,廣州、深圳等市填海成陸後空置嚴重。
據科技日報報道,督察指出,廣東省海洋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沿海經濟社會發展與海洋環境資源承載能力之間的矛盾依然突出。廣州市龍穴島2014年已填海成陸416公頃,至今仍有290公頃空置,空置率69.7%。深圳市大鏟灣港區項目2007年完成填海,436.14公頃陸域長達10年沒有項目落地,長期閒置。2002年以來,廣東省實際填海成陸14027.84公頃,空置2429.11公頃,空置率17.32%。
督查發現,圍填海項目審批不規範、監管不到位。廣東省有關部門明知違法案件正在查處,仍然為茂名博賀新港區防波堤等3個項目辦理海域使用手續。潮州市、汕頭市在批准項目用海過程中論證、把關不嚴,導致本應由省政府審批的非透水構築物由市政府審批。深圳市、珠海市超越審批權限,違規將圍堰、暗渠等8宗改變海域屬性的非透水構築物或永久性用海作為臨時用海審批;存在化整為零、分散審批現象,項目被拆分為單宗不超過50公頃的項目由省政府審批,規避國務院審批。
督察同時發現,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突出。廣東省合法審批的入海排污口僅125個,開展監測的75個入海排污口中,有26個連續五年超標排放,部分重點排污口鄰近海域水質常年超標。海洋防災減災工作履職不到位。海水養殖活動缺乏有效監管。廣東省海水養殖面積約19.6萬公頃,辦理海域使用權證的面積僅2.67萬公頃,確權面積僅佔13.6%,大部分養殖用海未納入海域使用管理。
根據國務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2017年11月20日—12月19日,督察組對廣東省開展了圍填海專項督察和例行督察。
督察強調,廣東省政府應根據《海洋督察方案》要求,結合督察組提出的意見建議,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至自然資源部,並在6個月內報送整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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