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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太:行會須修改簽證政策 平等看待同性伴侶

2018-07-04

【文匯網訊】(記者 葛婷)前保安局局長、並曾擔任特區入境處處長的葉劉淑儀4日認為,因應特區終審法院QT案的裁決,行政會議須考慮修改現時的簽證政策。她透露,以往不時有外交人員帶同他們的同性伴侶來港,被政府拒發受養人簽證,受到很多質疑,最終要採取靈活政策,讓他們的同性伴侶居留和工作。為了公平起見,她認為特區政府要修改目前政策,讓香港居民的同性伴侶可以得到平等看待。

葉劉淑儀指出,簽證政策毋須修改現行法例,可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入境處應盡快提供文件給行會,修改現行政策,而政府向來尊重和執行法庭的裁決。

她形容,今次的裁決正確和相當合理,因為很多外國國家也將同性婚姻合法化,如果異性伴侶可以享有受養人的地位,可以免簽證在當地居留、讀書和工作,同性伴侶卻得不到這些權利,這顯然是一種歧視,而今次裁決反映香港是司法獨立和包容的國際城市。

周浩鼎:判決鼓勵吸外才

身兼平機會委員的民建聯議員周浩鼎表示尊重法庭判決,但他強調法院判詞明確指出QT案絕對不牽涉任何改變本身在港合法的一男一女婚姻制度,香港唯一合法承認的婚姻制度仍是一男一女婚姻制度,而法庭判決的出發角度是鼓勵外籍人才來港生活和工作,希望公眾能了解今次情況。

團體倡審視同性伴侶政策

「彩虹行動」發言人岑子杰形容是次裁決有「重要意義」,案中最大受惠人除了QT外,還有香港特區政府,因為將來從外國來港的民事結合同性伴侶專才,不用再擔心被迫與伴侶分開,或會因此優先考慮來港工作。

岑子杰又稱,香港是國際都會,今次裁決實屬一個「警號」,特區政府不應再以「佛系方法」面對民事結合的同性伴侶政策,而應主動審視現時制度。

入境處+保安局回應

就終院對女同性戀伴侶受養人QT的裁決,保安局及入境處均表示尊重法院裁決。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入境處會與律政司深入研究判詞,在取得法律意見後,會作出相關跟進工作,但他拒絕回應是否需要修改法例。

入境處發言人回應指,特區政府尊重終審法院的判決,並正審慎地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按情況徵詢法律意見,以考慮跟進行動。

QT回應:為本港性小眾(LGBTI)平權運動踏前一步

獲得終極勝訴的QT在終院頒下判詞後,其代表律師韋智達4日在庭外展示QT朋友帶來的彩虹旗並讀出QT 的聲明。聲明指,她對終院的判決感到喜悅,亦有感自己的一小步,為本港性小眾(LGBTI)平權運動踏前一步,又稱特區政府過往有如將她以及其他性小眾人士視為「二等公民」,而今次裁決保障她作為女同性戀者的權利。

4日身在外地的QT由律師安排接受傳媒電話訪問時難掩喜悅之情。她指,過去7年與香港特區政府打了一場持久戰,聲言香港政府基於她的性傾向而待她如同「二等公民」,拒絕認受其同性民事結合。如今,終院的裁判向眾人明確表明性傾向歧視就等同其他歧視一樣,會令人感到冒犯及令人失去尊嚴,亦有違本港的核心價值及削弱法治。

QT稱,法院重申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原則,這原則亦應適用於本港的其他性小眾群體。在關係及家庭認受方面,每個人均應獲得尊重及公平對待,她希望本案可以為本港的同性婚姻鋪設更闊的道路,令男女同性戀者可以在其長久關係上,與異性夫婦一樣獲得認受及享有同等的待遇,並履行相應的責任。

QT指,她約於兩、三星期後返港,並正式申請受養人簽證,又形容有受養人簽證後,生活將會有很多改變,可以享受醫療服務,亦可以工作貢獻社會,將來會選擇留在香港生活。

逾20個類似QT個案將申請受養人簽證

特區終審法院4日裁決指「民事結合」的同性伴侶,差不多與本港法律上只容許一男一女結合的婚姻地位無區別,亦是本港法院首次承認外地同性戀者結合。協助QT的代表律師韋智達指,目前已有超過20個類似 QT個案,將會再向入境處申請受養人簽證,又指裁決起到指標作用,相信會有更多司法覆核個案爭取同性戀者權益。

資料顯示,在未有裁決前,外國人獲聘來港工作想與同性伴侶同行,只能夠申請旅遊簽證,該簽證規定不能工作或讀書,一般亦只可逗留約6個月。但如是受養人簽證,除逗留條件及时限獲得放寬外,如居住滿7年更可申請成為永久居民。

對於入境處在終院裁決QT案後會如何執行裁決,會否即時批准申請等,消息指,相信入境處方短期內會有定案針對民事伴侶的受養人簽證申請,至於定案會沿用現時受養人簽證,抑或制定新簽證,須待入境處公佈。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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