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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條例草案10月提交立會

2018-07-16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 甘瑜)原本擬於本年度立法會會期內提交的國歌條例草案最終未有提交,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近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局方希望兼顧法例的原意和目的,及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和實際情況,在立法上做得細緻一點,將於10月立法會復會時提交。他強調有關法例對絕大部分市民的生活都不會有影響,但如果公開及故意侮辱、貶損國歌,則須負上刑責。

聶德權近日接受香港電台訪問,指國歌法是全國性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政府有責任推進本地立法。他形容,尊重國歌是自然的事,並非「強迫愛國」,「常你出席或參與奏唱國歌的唱合,應有尊重國歌的表現。」

至於反對派危言聳聽稱市民在茶餐廳聽到國歌不起立就犯法等,聶德權直言「不是這樣的事」,相信國歌法本地立法後,對絕大部分市民的生活不會有影響,「如果有人公開、故意篡改國歌的歌詞或歌譜,貶損的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去侮辱國歌,這些行為是應該要禁止的。」

訪問中亦談到立法會九龍西補選及相關的參選資格問題。聶德權表示,不會評論個案,但指出立法會議員不是普通老百姓,憲制上對他們有要求和責任,須效忠特區和擁護基本法。

過去有人主張「港獨」,或主張「自決」,認為可以作出包括「港獨」為選項的「公投」。對此,聶德權指,「不論什麼說法,有關人士作為體制內的一員時,當然要對憲制秩序認同和接受。他重申,法例有清楚規定,也賦予選舉主任權力去審視參選資格,若有不同意可提出選舉呈請。

就重啟政改一事,聶德權表示「有關議題一直都在我心裡」,但坦言有無信心可以「做得成」很重要,而政改要有中央、特首、以及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的支持和同意,「三方都成才做得成。」他又說,由於三方在推動政改都有重要角色,大家的溝通和了解很重要,「否則如何討論這些高度有爭議的議題呢?」

聶德權續說,反對派須與中央溝通,但似乎一談到與中央溝通,反對派就覺得是「複雜事情」,「如果你想深一層,香港是國家的特區,按『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做事,與中央及內地官員有交流和接觸是很正常的事情,但社會上好像覺得是很怪的事,這個狀況我們亦須面對。」他坦言自己無「水晶球」可預計何時重啟政改,但有關議題也不是現在就可以做。

責任編輯: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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