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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黨」有綱領有行動 譚耀宗:取締合法

2018-07-20

【文匯網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在回歸後首度引用《社團條例》,擬禁止鼓吹「港獨」的「香港民族黨」運作。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及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今日(20日)分別開腔支持特區政府的做法,認為合情、合理、合法,並非所謂的「以言入罪」。他們強調,「民族黨」並非單純討論「港獨」的「可行性」,而是有綱領和計劃實現「港獨」,特區政府應及早加以制止。

視「獨」無睹傷害大

譚耀宗今日(20日)出席一活動後指出,不希望有社團會影響國家安全、牴觸香港法例,而「民族黨」成立的目標和綱領,以至其所作所為,一直明目張膽提倡「港獨」,包括到台灣勾結「台獨」分子、將「港獨」思想滲透到校園,涉及國家安全,應及早加以制止:「如果我們太過縱容這些事,而對其綱領、行為、言論都視若無睹,其實會帶來更大傷害。」

他強調,政府按照《社團條例》禁止「民族黨」運作,但「民族黨」依然能提出申辯,所以並非政治打壓,做法合情、合理、合法。

曾鈺成:煽「獨」意圖有迹尋

曾鈺成在另一活動後亦表示,警方以《社團條例》建議保安局局長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並非「以言入罪」或遏制「言論自由」,因為該組織並非單純討論「港獨」可行性,而是有綱領和計劃,表明要採取行動實現「港獨」,過去兩年亦有相當頻繁的行動,宣揚香港「脫離中國」的主張,等同實踐「港獨」。

證應速立法二十三條

他續說,特區政府明知「民族黨」的目的,但仍然任由對方運作是說不過去,相信是次考慮禁止其運作,是十分審慎的決定。如果特區政府錯誤行使法律,法庭會推翻其決定,港人應該對法治有信心。

就反對派中人質疑國家安全意思「含糊」,曾鈺成認為,這證明應盡快為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通過法律界定何為影響國家安全等7種禁止的行為。被問到是否需要取締其他提出「自決」的組織,他表示每個團體主張「自決」的定義都可能不同,不贊成單憑片言隻語討論。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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