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警方建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根據《社團條例》第八條,禁止「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運作,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立法會議員馬逢國今日(22日)出席《城市論壇》時表示,警方花了2年時間搜集「民族黨」資料,而不是一開始就取締,做法經過審慎的法理推敲。
馬逢國又稱,現時保安局局長會聽取「香港民族黨」的陳述,如果有人不滿決定亦可到法院申訴,這種安排是世上少有的文明做法。馬逢國指,只要證明到有意圖犯罪,有動機、有組織,就應該採取行動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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