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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鼓吹分裂國家者應法辦

2018-07-26
梁振英強調應該取締「港獨」組織。(大公報資料圖)

梁振英強調應該取締「港獨」組織。(大公報資料圖)

【文匯網訊】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警方建議保安局引用《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以2003年「沙士(SARS)」及劫機作例,強調應該取締「港獨」組織。梁振英認為,言論自由並非絕對自由,「鼓吹分裂國家的人,無論是老謀深算,或者是入世未深,都應法辦」。

梁振英昨(25日)晚於facebook回應事件,他提到西班牙加泰羅尼亞省獨立風波,「沒有武裝行動,德國應西班牙要求,拘禁獨立運動領袖,現正進行司法程序,以裁定是否遣返西班牙受審。西班牙的例子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至於有人說「民族黨」力量不大,不必取締,梁振英以騎劫飛機及2003年「沙士」作例,「沙士病毒疑似帶菌者,以及與患者有接觸的,都要強制隔離,因為沙士不同傷風感冒,一旦擴散,會嚴重危害社會」。梁振英強調,「香港『獨立』或『分離』就是分裂國家,分裂國家就是破壞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也就是危害國家安全」。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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