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聊城市高唐縣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7月27日至30日,于歡的父親于西明、母親蘇銀霞和姐姐于家樂等6人被指控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500餘萬。據媒體報道,上述3人對檢方的指控不予認可,表示其只是進行正常的民間借貸,律師當庭進行了無罪辯護。
微博顯示,高唐縣人民法院對被告單位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山東賽雅服飾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于西明、于家樂、蘇銀霞、張振永、程笑、樊正安涉嫌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高唐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單位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山東賽雅服飾有限公司,于西明等6名被告人於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期間,通過于西明、于家樂在濟南收購的山東正典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508.85萬元人民幣。非法吸收的款項大部分用於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經營和還本付息等。
開庭期間,各被告單位訴訟代表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參加了庭審。法庭主持控辯雙方圍繞指控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及法庭辯論,被告單位訴訟代表人及被告人進行了最後陳述。部分被告人的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及各界群眾等40餘人旁聽了庭審。法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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