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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倡「土地債券」釋地

2018-07-31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報記者 岑志剛、梁悅琴)「土地大辯論」正進行得如火如荼,鑒於現時有逾4,000公頃新界土地潛力未被釋放,以公私營合作方式發展私人農地成為其中一個短中期選項。香港大學科斯產權研究中心昨日舉行記者會,建議引入「土地債券」、「土地區劃整理」兩個方案,即:建議政府發行土地債券收購土地,業權人將來可憑債券投地;同時,建議推出土地區劃整理的換地機制,以日後的發展權益吸引業權人自願交出土地,合併作綜合規劃,並預留一定比例土地興建公營房屋。

港大科斯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團隊鄒廣榮講座教授(中)、黎偉聰教授(左)及副教授蔡鴻達博士解釋方案內容。香港文匯報記者莫雪芝 攝

港大科斯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團隊鄒廣榮講座教授(中)、黎偉聰教授(左)及副教授蔡鴻達博士解釋方案內容。香港文匯報記者莫雪芝 攝

負責研究的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主任鄒廣榮估計,現時新界有逾4,000公頃具發展潛力的私人土地,但部分因業權分散並難以整合,未能地盡其用,而現時以土地收回條例收地的方法亦存在爭議,故建議政府發行「土地債券」,以便收購新界私人土地,包括主要發展商持有的閒置農地、原居民的祖堂地,以及其他私人擁有的土地。

收回私地重整用途 增地積比

他形容土地債券是遠水救近火的方法,政府在收回私人土地後可重整用途,增加基建和提升地積比,以釋放土地潛力,容納更多的人口,並騰出土地作其他用途。

若日後政府推出新土地,包括政府填海得來的土地,地債持有人可用地債加溢價競投土地,即變相透過自由市場決定補地價金額。

早換更多遲換遞減 可作買賣

他補充,土地債券可在市場或公開交易平台自由轉讓,地債持有人可在高透明度的市場上互相競爭。而地債的本質與過去的「甲/乙類換地權益書」接近,政府有實際操作的經驗可作借鑒。

他建議政府可以考慮推出優惠,鼓勵土地持有人換地債,例如愈早接受換地債,相同面積的土地可換取更多地債,隨時間遞減。

被問到如何消除「官商勾結」的疑慮,鄒廣榮指出,土地持有者換地債前無從得知土地將來用途、如何重整,亦不知道道路等基建的位置,相信沒有「官商勾結」問題,但地債與土地面積的兌換率仍需作詳細研究。

他又預計,土地債券推出一段時間後,地債的所有權可能會過於集中,有機會出現操縱投標以降低出價的情況,必要時須有機制允許投標人以現金出價競標。

諮詢發展商後向當局交報告

同時,中心又建議推出土地區劃整理的換地機制,以日後的發展權益吸引業權人自願交出土地,合併作綜合規劃,並預留一定比例土地興建公營房屋。中心表示,聚焦小組正進行個案研究,並會於8月18日召開公眾論壇諮詢發展商及業界意見,期望在9月份「土地大辯論」結束前提交完整報告予土地供應專責小組。

前長策會成員、測量師劉炳章認為建議可行。他指土地會因為發展而升值,政府以現金賠償收地,對業權人吸引力不大,而土地債券的價值可隨着土地升值而上升,加上可在自由市場買賣,透明度較高,相信可滿足鄉議局及新界的業權人的訴求,吸引他們加快釋放土地作發展。

劉炳章又認為,土地區劃整理模式釋放土地的理念可取,但以往政府規劃「綜合發展區」,在統一業權人意見方面有難度,關注是否有業權人牽頭提出規劃方案。

區劃整理:原區換地作公私合營

香港大學科斯產權研究中心建議推出「土地區劃整理」機制,讓私人土地業權人自願向政府交出土地作綜合規劃,預留一定比例土地用作興建公屋、道路、基建、公園等公共設施,再獲批一幅在原區重新規劃且較優質的土地作為交換。

新界閒置農地。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新界閒置農地。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友光 攝

香港大學房地產及建設系主任鄒廣榮表示,土地區劃整理在日韓、德國、西班牙、荷蘭、以色列等地均有採納。

在土地區劃整理機制下,土地業權人需要預備一份各持份者同意的「土地區劃重整圖」,平衡業權人及公眾的利益,並預留三成至五成的「發展商責任」土地興建公屋,經由政府綜合規劃後,業權人會獲批一幅鄰近、較細小但發展潛力較佳的土地作為交換。業權人發展重新標劃的土地時,必須按現有機制申請有關許可,並補足市價。

千公頃私地 可建30萬單位

鄒廣榮以洪水橋分區計劃大綱草圖為參考,假設於新界1,000公頃的私人土地上施行土地區劃整理,估計可以提供不少於30萬個新單位,並為政府帶來數千億元的補地價收入;若當中的100公頃用於興建出租公屋,可額外建造約7.6萬個公營房屋單位。

鄒廣榮認為,現時政府動用收回土地條例大規模收地容易造成爭端、招致反對和司法覆核,而土地區劃整理則讓所有持份者能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同時為政府免除鉅額的法律訴訟成本。

他又指出,現時在新界有不少祖堂地,需要得到宗族集體同意才能發展,發展潛力受到凍結,土地區劃整理以地換地形式原址附近重置,可不違先人意願,減少族人爭議,有利解決祖堂地問題。

測量師料新建議可增地源

對於香港大學科斯產權研究中心建議政府可利用「土地區劃整理」及「土地債券」方式,收回合適的新界私人土地,包括由發展商持有的閒置農地及原居民的祖堂地等,加快發展及釋放新界私人土地。有測量師相信,此建議有助加快新界土地釋出。

元朗橫洲棕地。 香港文匯報記者曾慶威 攝

元朗橫洲棕地。 香港文匯報記者曾慶威 攝

有助解決「地主要發展權」

普縉企業發展部總監(估值及物業管理) 張聖典指出,十分贊成有關建議,相信可加快新界土地釋出。他表示,目前新界閒置土地中,不少業權人不只想政府收地賠償,還想擁有土地發展潛力,即是今日政府收了一呎地,可以賠一呎有發展潛力的土地予業權人。他舉例指,即使政府收農地以現金賠償,每呎補償達1,000元,對於部分具實力的土地持有者而言,實際利潤不大,不少業權人所看中的,往往為土地拓展後的物業價值,寧願繼續持有,因而減慢新界土地發展的速度。

張聖典認為,土地債券概念類似過往的Letter B(乙類權益書),但乙類權益書轉讓性不大,土地債券可以自由轉讓,相信大有可為。

不過,張聖典亦指,用土地債券方式收回新界私人土地,有可能令政府負債加大。同時,如兩個土地持有人於相鄰各有一呎地獲政府賠償,但當中一呎地有海景,一呎地無海景,又如何處理?

因此,他相信有關建議仍有技術上的運作要優化。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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