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鄭治祖、何西)因宣誓不符合「莊重規定」及「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去年被法庭裁定宣誓無效而喪失議員資格(DQ)的社民連前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早前拒絕接納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建議歸還預支營運資金,日前終被行管會正式入稟高等法院,追討已獲發放的薪金和預先開支本金連利息共約298.2萬元。立法會多位建制派議員昨日均表示認同行管會的做法,認為對梁國雄的欠款必須予以追究,不能含糊(見另稿)。而梁國雄昨日就聲稱暫不回應有關入稟。
在2016年12月初,時任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就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對宣誓風波中4名議員宣誓有效的裁決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撤銷劉小麗、羅冠聰、姚松炎及梁國雄的議員資格。至2017年7月14日,高等法院原訟庭裁定,包括梁國雄在內的4名議員全部宣誓無效,自2016年10月12日起喪失議員資格。
撐傘撕紙 裁定宣誓無效
法官區慶祥當日的裁決指,梁國雄宣誓時撐傘、叫口號及撕碎寫有信息的紙張的行為,與宣誓的真正目的無關,並超出立法會的莊嚴及尊重,不符合「莊重規定」,另外宣誓前後叫喊口號,亦不符合「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
在法庭作出裁定後,行管會原於今年4月決定有條件地不全數追討4名被DQ議員的薪津,他們只需歸還預支營運資金。翌月,梁君彥指,由於梁國雄不接納行管會的建議,故此行管會決定展開法律行動。及至日前,行管會終正式入稟高院追討薪津連利息共約298.2萬元(見表)。
梁從未就職 照支薪津
原訴於入稟狀指出,被告自2008年至2016年為立法會議員,並於2016年9月當選連任。行管會允許連任的議員把未用完的預支款項,滾存至下一屆任期繼續使用。被告梁國雄在第四屆及第五屆任期,共滾存預支的辦事處營運、娛樂及交通開支共約37.3萬元,並在上述兩屆任期結束前,都有向行管會提交表格,同意在離任時立即歸還保留的滾存款項。
至2016年10月12日,梁國雄在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宣誓時搞事,行管會隨後在同年10月至去年7月間,向他支付了約85.6萬元薪酬及約152萬元作為辦事處營運開支。
惟高院在去年7月裁定梁國雄拒絕或忽略宣誓,頒佈禁制令禁止梁再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行事。而實際上在第六屆會期,梁從未就職。
入稟狀續指,基於高院的裁決,梁國雄自2016年10月12日起已不再是立法會議員,行管會允許梁保留滾存款項及向他支付薪酬和辦事處營運開支是超越權限。
在高院的裁決後,立法會秘書長曾於去年11月代表原訴向梁追討有關款項,但梁未能或拒絕還款。
有權追討利息每日450元
原訴要求梁國雄歸還有關款項,或由高院頒令梁只是以信託形式持有該些款項,以及所有可追溯的財產,包括手提電腦、平板電腦、手提電話及影印機等。
原訴亦稱有權追討欠款的利息,包括上述欠款的利息共約23.3萬元,以及由入稟日至頒下判決期間以每年6厘利息計算,即每日利息約450元。
梁國雄早前曾回應指,因案件仍在上訴中,他有機會恢復議員資格,認為現時行管會的追討不合適。
至於其餘3名被DQ議員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已在限期前歸還所有預支款項。
行管會向梁國雄追數
原本只需還19萬 梁國雄「攞嚟衰」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今年4月就「瀆誓四丑」的薪津問題讓步,宣佈不追討早前已發放的薪酬,但要求他們交還預支的營運資金,由19萬元至31萬元不等。「四丑」中的3人--姚松炎、劉小麗和羅冠聰已交還有關款項,但原本只需歸還19萬元的社民連「長毛」梁國雄卻一直沒有回覆。身兼行管會主席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當時已表示,若有關人等拒還預支營運資金,行管會將追討全數款項。
不還「小數」被追「大數」
行管會今年4月中時指出,法律意見雖認為向「瀆誓四丑」提出申索,追回全數薪津是有法律依據的,但考慮到追討相關款項所涉及的訟費需要「八位數字」,故僅要求4人償還已預支的營運資金,其中梁國雄只需歸還19萬元,遠遠低過原本所欠的275萬元。
至今年5月中,梁君彥指「四丑」中的3人--姚松炎、劉小麗和羅冠聰已交還或承諾交還有關款項,惟梁國雄一直無回覆。由於「長毛」在限期前對行管會的建議仍不理不睬,行管會決定展開法律行動,向「長毛」追收全數薪津及預支款項。
「長毛」當時向傳媒聲稱,立法會要求議員把政府給議員而未用的公帑歸還合乎常理,但自己就喪失議員資格的上訴案仍未審訊,認為行管會應待案件完結後才開展追討薪津的程序。他在限期後曾聲稱,自己「會去信行管會解釋」云云。
護納稅人血汗錢 議員多挺追數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日前入稟高等法院,向社民連「長毛」梁國雄追討薪酬津貼連同利息約298.2萬元。多名立法會議員均認同行管會的做法,指有關問題已拖延了近一年,而行管會亦已非常寬容,惟梁國雄依然不予理會,是「最無賴的流氓行為」,強調立法會的尊嚴必須捍衛,對梁國雄的欠款必須予以追究,不能含糊。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回應指,行管會循司法途徑向梁國雄追討薪津是合情合理之舉,亦屬必要程序。
她認為,追討薪津風波已拖延近一年,行管會早前在考慮各種因素後,已對「瀆誓四丑」作出了最大讓步,只要求其交還預支的營運資金,其他被DQ的議員已經歸還款項並給予肯定的回覆,但梁國雄對行管會不理會、不還錢、不回應,完全不尊重立法會及市民的公帑。
公帑不應被濫用
葛珮帆更形容,梁國雄此舉是「最無賴的流氓行為」,企圖逃避責任。
她指,預支的營運資金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強調公帑絕不應被濫用,認為立法會的尊嚴必須捍衛,對梁國雄的欠款必須予以追究,不能含糊。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何啟明指,立法會秘書處已按照既定程序向梁國雄提交建議,希望盡快與梁國雄交涉,而行管會對「瀆誓四丑」的處理手法亦十分寬容。
他批評梁國雄在歸還公帑時出現問題,並指出「瀆誓四丑」中的其他3人均有回應,認為梁國雄作為一名政治人物,不應不回覆立法會,待至被入稟才有所行動。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認為,行管會一開始就應該全數追收「瀆誓四丑」的薪酬津貼,為踐踏國家憲法及基本法的人立下案例,令所有有所圖謀的人無計可施。
圖製「被迫害」假象
何俊賢批評,在宣誓時鬧事的眾人多次以政治原因分開上訴或放棄上訴,目的是要在反對派支持者心中留下「政治烙印」,並在大眾心中製造自己「被迫害」的假象。
責任編輯: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