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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毒梟研發「解毒劑」可騙過尿檢?警方駁斥

2018-08-01

【文匯網訊】據台灣《聯合報》報道,有消息稱台灣毒梟研發出「解毒劑」,倒入吸毒者的尿中,就檢驗不出吸毒。台灣警方認為,即使真的有「解毒劑」,採尿時警察全程監控嫌犯,還會先確認嫌犯身上是否夾藏造假物質,嫌犯根本無從下手。而且,所謂「解毒劑」也無法騙過實驗室精密儀器檢驗。

 台灣警方指出,在採尿室里,警察要全程在場監控、指導及協助,還有反射鏡,令嫌犯任何動作都無所遁形。(台灣《聯合報》)

台灣警方指出,在採尿室里,警察要全程在場監控、指導及協助,還有反射鏡,令嫌犯任何動作都無所遁形。(台灣《聯合報》)

新北市警方指出,按照有關規定,採集尿液前,警察會要求嫌犯脫去能夾藏造假物質的衣物,同時洗手並烘乾或擦乾,嫌犯不能將個人物品帶入採集尿液室。

在採尿室里,警察要全程在場監控、指導及協助,防止造假;同時,在採尿室中有反射鏡,警察監督時,嫌犯任何動作都無所遁形,即使真的有「解毒劑」,嫌犯也根本無從下手。

警方表示,所謂「警方有時也會讓嫌犯自己到廁所採尿,如此一來,嫌犯就有機會將『解毒劑』倒入尿液」是完全不可能的,也不符合事實。實際上,警方絕對不可能讓嫌犯獨自去採尿。至於有媒體稱「就算第一時間沒有機會倒入『解毒劑』,就怕有不肖警察從中幫忙」,則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

警方解釋稱,吸毒者的尿液一律都會送入實驗室,真正讓嫌犯定罪的也是實驗室的報告,絕對不是快速篩查檢驗試劑的結果。即使採到的尿液真的加入了「解毒劑」,也僅能幹擾快速篩查檢驗試劑,進入實驗室後,以精密的儀器檢驗,「毒尿」根本無所遁形。

至於有媒體稱台灣市面已經有1劑1.5萬元新台幣的「解毒劑」銷售,警方依據經驗判斷,一般吸毒者若身上還有錢,應該都會拿去買毒品,不太可能會去打聽購買所謂「解毒劑」;更重要的是,「解毒劑」在實驗室仍難以騙過精密儀器的測量,吸毒者依然會被起訴定罪,等於白花錢。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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