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選舉主任不接納劉小麗參選資格,與選舉主任是否信納參選人擁護基本法有關。
湯家驊表示,此前法庭在褫奪劉小麗立法會議員資格的裁決已列明,劉小麗當時宣誓的表現,不被信納為真心誠意地擁護基本法,而劉小麗放棄上訴,等同接納法庭的判決。
湯家驊認為,現時說劉小麗永遠不能參選是太過武斷,但根據有關的判決,法官認為,是否擁護基本法是客觀的判斷,不是參選人說了算,而是要有客觀事實讓選舉主任信納,選舉主任會按照這段時間,發生在劉小麗身上的事實,是否有客觀條件證明,劉小麗對基本法的看法有改變,再考慮判決是否仍適用,作出符合法律的決定。
他又指出,是否支持「港獨」和擁護基本法是相關,但卻是兩回事,因為支持「港獨」必然不擁護基本法,兩者不能共存。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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